目前我國最新的國家規定顯示,下列幾類藥物及用品不納入《藥品目錄》的藥品:
1、包含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比如燕窩等食補類藥物。
2、已經納入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保健藥品。
3、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比如目前的新冠病毒的疫苗。
4、主要起增強性功能作用的藥品,以及涵蓋了治療脫發、減肥、美容、戒煙、戒酒的藥物也無法納入基本的醫療保障範圍。
我們需要了解是?預防性疫苗?的基本信息。
簡單來說預防性疫苗是相對於?治療性疫苗?定義的,是起免疫預防作用、預防疾病發生的,壹般需要打這種疫苗的人都是沒有感染這種病的人,只是用來起到了預防的作用,打進去人體之後可以產生相應的抗體,然後產生抗原,以便於在應對生病時能夠讓自己的身體變得更加具有免疫力,這是壹中未雨綢繆的手段,但是疫苗的使用和研發往往滯後於疾病的產生,因此註射預防性疫苗的時間通常在發生疾病之後。
不過,伴隨著今年新冠病毒的嚴重性,國家也越來越重視醫藥行業發展,鼓勵以疫苗創新為導向,隨著《疫苗管理法》的落地,我國疫苗的發展將會迎來新的機遇,疫苗的研發也會加快腳步,我們普通的百姓只需要靜靜地等待國家的相關消息的發布即可,雖然現在不包括在內,但是慢慢發展國家也會將其納入醫療保障當中,這是毋庸置疑的。
去年12 月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了沃森生物的 13 價肺炎結合疫苗,這是開啟了壹個十分良好的開端,相信隨著國家經濟的慢慢發展,疫苗提上醫療保障的時間不會離我們太久,我們需要相信國家的研發能力和國家為我們服務的宗旨,預防性疫苗目前還不屬於基本的醫療保障範圍,但是以後提上醫療的基本保障範圍是值得關註和必定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