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卡使用範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定點藥店購藥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但不能取現、轉賬。
2.醫保卡余額查詢:參保職工可通過電話查詢余額,也可在中國銀行儲蓄所或市區指定醫院、藥店查詢。也可以在線登錄社保查詢系統。
3.醫保卡交易查詢:參保職工可憑身份證和醫保要求到中國銀行儲蓄所打印醫保卡交易記錄,包括個人賬戶繳費記錄和消費記錄。如對交易記錄有疑問,可前往中國銀行零售業務部查詢。
4.醫保卡密碼:參保職工更改密碼,可打電話修改,也可攜帶身份證到中行儲蓄所修改。如果參保員工忘記密碼,可持本人身份證到中國銀行儲蓄所掛失原密碼並進行更改。
5.醫保卡的保管:參保職工應妥善保管醫保卡。如果他們不慎丟失,請立即向單位出具證明函,並在醫保辦蓋章確認。然後,他們會拿著身份證到中國銀行儲蓄所掛失,辦理補辦手續。7天後,他們可以得到壹張新卡。
醫療保險報銷類別及證明材料:
1.轉院就醫:確需轉院就醫的,病情緊急的,應在轉院入院7日內辦理手續;
2.異地安置和工作:要求在異地居住和工作半年以上,必須提前辦理登記手續;
3.出差、探親、旅遊等短期外出期間的醫療費用:①急性病:提供出差證明、探親證明、旅遊合同、實名制機票等。報銷時;②慢性病門診維持治療:應增加廈門診療病歷,診療措施不得超過廈門;
4.異地分娩:住院分娩費用和合理的產前產後檢查費用;
5.當地和城市化地區的社會保障系統故障無法通過信用卡實時結算:醫療機構收費辦公室的發票應背書並蓋章;
6.社保卡掛失或損壞,名片打印延遲:社保卡管理部門發票背面蓋章確認;
7.單月門診人次超過20:收費單必須信用卡結算並顯示掛號人次,必須提供門診記錄;
8.無社保卡的急性病或搶救:門診或住院病歷要詳細、清晰,足以認定為急性病或搶救;
9.離休幹部目錄外藥品費用:需提供《離休幹部目錄外藥品審批表》,並加蓋醫院醫保管理部門公章;省兩級收費中心委托的離休幹部保健對象應提供健康保健證明;
10.參保狀態、變更、參保單位變更、地稅數據接收延遲:次月中旬地稅變更確認後可報銷;
11.新生兒從出生起的醫療費用:應在出生三個月內投保並及時支付,收到款項後方可報銷。需要出生證明;對於費用發生時未命名的新生兒,醫療費用發票、匯總表、出院記錄等報銷憑證上的姓名應為母親或父親的姓名後加“兒子”或“女兒”。
綜上所述,如果被保險人支付的醫療費用在醫保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等範圍內。,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明、社會保障卡或醫保卡、醫療繳費單據、住院單據等材料到指定醫院或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