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網絡上銷售的藥品包括:
壹、註射劑(降糖類藥物除外)。
二、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含麻醉藥品口服復方制劑、含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
三、《興奮劑目錄》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
四、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哌唑嗪、普魯卡因胺、普羅帕酮、胺碘酮、奎寧、氨茶堿、膽茶堿、異丙腎上腺素;
苯妥英鈉、卡馬西平、拉莫三嗪、水合氯醛、達比加群酯、華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撲米酮、碳酸鋰、異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堿;
米非司酮、復方米非司酮、環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諾前列酮;
法羅培南、夫西地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諾沙星、泊沙康唑、頭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奧硝唑、頭孢泊肟酯。
同樣自12月1日起施行的還有《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
為做好《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工作,國家藥監局11月30日發布通知指出,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緊緊圍繞藥品網絡銷售突出問題,堅持標本兼治,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
要壹手抓集中專項整治,壹手抓源頭性、基礎性工作,創新藥品網絡銷售風險防控體系,優化藥品網絡銷售社會環境,著力解決影響藥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
針對第三方平臺,要重點查處平臺責任履行、經營行為管理等方面違法違規問題;
針對藥品網絡銷售企業,要重點查處銷售假劣藥、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超範圍、超方式經營等違法違規問題。
要發現壹批、查處壹批、嚴懲壹批、曝光壹批典型案例,形成強大震懾,切實維護藥品網絡銷售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