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醫療器械,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3%,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按銷售總額計算增值稅稅率為1%,全額計算的,需要開具4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貨物季度銷售額普通發票的,可以向當地國家稅務局申請代開,經營行為稅率為4%。
掛號繳費報銷的醫療保險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個人身份;
2.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需要提供醫保卡原件及復印件,證明自己是醫保參保人;
3.註冊支付憑證:需要網上註冊支付憑證,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聯支付等支付憑證;
4.住院登記表:需提供在定點醫院登記或治療的住院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5.醫院介紹信:應提供定點醫院開具的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介紹信應包括患者姓名、醫院名稱、掛號日期、患者所在科室等信息;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部分地區和醫保機構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病歷、診斷證明等。
綜上所述,在網上進行醫保支付和報銷登記時,需要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和醫保信息,以保證操作的準確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