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不報銷的費用如下:
1.服務項目: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費等。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護等特殊醫療服務。
2、診療設備和醫用有用材料: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檢查和治療的項目。眼鏡、假牙、假眼、假肢、助聽器等康復用具。各種自用保健、按摩、檢查、治療設備。省級物價部門規定不單獨收費的壹次性醫用材料。
3.治療項目:各種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來源或組織來源;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骼和骨髓以外的器官或組織的移植;近視矯形手術;氣功療法、音樂療法、健康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治療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任何生殖中心出具的檢查項目,醫保都是不能報銷的。
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指為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俗稱“三個目錄”)的報銷範圍。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三個目錄規定的相關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予以支付。
綜上所述,城市醫療報銷主要是指就醫、用藥、住院、手術等。,並且醫療費用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通過醫保卡報銷。城鎮醫保更具體,項目規模和覆蓋面更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