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統 美國聯邦憲法規定,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武裝部隊總司令。美國總統也是世界上權力最大的職位之壹,在立法方面,他可以否決國會通過的任何法案,即擁有立法否決權;可以在每年的國情咨文、預算咨文、經濟狀況咨文以及各種專門議題的國情咨文中發表講話,即擁有對國會的立法主動權;他還有權召開國會特別會議;在司法方面,總統提任命聯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但須經參議院確認;他還可以對任何被判觸犯聯邦法律的人給予完全或有條件的赦免,但被彈劾者除外;在行政方面,總統可以發布法令、條例和指令,可以任免公職人員,但被彈劾者除外。可任免公職人員,但高級官員(包括內閣部長、副部長、助理部長等)須經參議院批準;有權征召各州國民警衛隊為聯邦服務;在戰爭或國家危難時期,國會可賦予總統更大權力,以處理國家經濟事務和保護美國安全。總統有權宣布緊急狀態,指揮武裝部隊;在外交事務方面,總統負責美國與外國的關系。有權代表美國與外國政府建立外交關系和締結行政協定等。他有權任命大使。但締結條約和任命大使須經參議院批準。等等。
總統任期四年,可連任壹次。如果總統去世、辭職或喪失行為能力,則由副總統繼任。
2.總統內閣 美國政府的最高決策機構是總統內閣。總統內閣由總統根據施政的實際需要組建。內閣由處理具體國家和國際事務的部長以及總統指定的其他官員組成。從法律上講,內閣實際上只是總統的助手和顧問,沒有集體決策權。在布什政府的重要內閣成員和主要官員中,除了副總統理查德-切尼(Richard B. Cheney)和國務卿科林-鮑威爾(Colin Powell)之外,還有 14 個部門的部長,即農業部長安-M.維尼曼、商務部長唐-埃文斯、國防部長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國防部長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國防部長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國防部長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教育部長羅德-佩奇、能源部長斯賓塞-亞伯拉罕、衛生保健和社會事務部長湯米-湯普森、住房和城市發展部長梅爾-梅爾-馬丁內斯、內政部長蓋爾-諾頓、勞工部長伊萊恩-趙、交通部長諾曼-米內塔、財政部長保羅-奧尼爾、退伍軍人事務部長安東尼-普林西、司法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和國土安全部長湯姆-裏奇。此外,白宮辦公廳主任小安德魯-H-卡德(John Walters)、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B-佐利克(Robert B. Zoellick)也是內閣成員。
3、白宮 "政策研究辦公室" 美國總統的許多重要決策和規劃,都是從白宮設立的壹些重要政策研究機構中產生的,如國家安全委員會、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管理和預算辦公室、國家藥物管制辦公室、政策研究辦公室、科技政策辦公室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等。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管理預算辦公室、國家藥物管制辦公室、政策研究辦公室、科技政策辦公室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等。
國家安全委員會(NSC)是根據1947年《國家安全法》成立的,隸屬於總統行政辦公室。在本屆任期內,委員會主席由喬治-W-布什總統擔任,其他法定成員包括副總統迪克-切尼、國務卿科林-鮑威爾和國防部長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亨利-H-謝爾頓(Henry H. Shelton)將軍擔任委員會的軍事顧問,中央情報局局長喬治-J-特尼特(George J. Tenet)擔任情報顧問。白宮辦公廳主任小安德魯-H-卡德、財政部長奧尼爾、總統安全顧問康多莉紮-賴斯和總統經濟政策助理拉裏-林賽也是委員會常任成員,通常應邀參加會議。其他官員也應邀參加相關會議。國家安全委員會幫助總統制定與國家安全有關的國內外軍事、情報和經濟政策。
經濟顧問委員會:經濟顧問委員會負責研究和分析國內和國際經濟問題,評估聯邦政府的經濟政策,編寫年度《總統經濟報告》,並就國家經濟發展問題向總統提出政策建議。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是根據 1946 年的《就業法》成立的,最初隸屬於總統辦公室,1953 年根據美國政府的機構重組計劃成為壹個獨立的政策研究組織。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所有成員均由總統任命,並接受參議院的建議和審查。現任主席為羅伯特-赫伯德(Robert G. Hubbard)。根據《2002 年總統經濟報告》,除三名成員外,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還任命了 30 多名學識淵博的經濟學家和統計學家。
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前身是預算局,成立於 1939 年。該辦公室有 20 名工作人員,現任主任是小米切爾-丹尼爾斯,還有兩名副主任和若幹名助理主任,分別負責預算、立法、行政、經濟政策、能源(自然資源、科學)、國家安全和外交事務。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通過審查行政部門的組織結構和管理程序,協助總統維持壹個有效的政府;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協助總統並加強政府各機構之間的合作;幫助總統編制預算,制定政府的財政計劃;審查和控制政府預算,幫助總統制定改革政策,特別是及時向總統報告政府的財政負擔。
政策發展辦公室(OPR)下設國內政策委員會(DPC)和國家經濟委員會(NEC),負責就國內經濟政策的制定、協調和實施向總統提供建議,並就其他政策事項向總統提供建議。國內政策委員會成立於 1993 年 8 月 16 日,負責審查總統對國內經濟政策的研究和執行情況,並協調聯邦政府各機構之間的合作。國家經濟委員會(NEC)成立於 1993 年 1 月 25 日,負責協調總統的經濟決策,並向總統提供經濟政策建議。該委員會還負責確保經濟政策決定的實施。國家經濟委員會由總統經濟政策助理拉裏-林賽擔任主席。
環境質量委員會(The Council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 CEQ)是根據 1969 年《國家環境政策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of 1969 - NEPA)成立的。它隸屬於總統行政辦公室。1970 年環境質量改進法案》設立了環境質量辦公室 (OEQ),為委員會提供專業和行政支持。委員會主席由總統任命,同時兼任環境質量辦公室主任。根據法律規定,環境質量辦公室負責評估和協調聯邦政府的行動,就國內和國際環境政策向總統提供建議,並編寫總統向國會提交的環境質量年度報告。此外,委員會還負責審查聯邦政府各機構和部門執行與國家環境政策有關的各種法案的情況。
國家藥物管制政策辦公室(ONDCP)是根據1988年《國家麻醉品領導法》成立的。該辦公室有 14 名工作人員,目前有 8 名在職成員。該辦公室負責制定國家藥物管制的政策、目標、優先事項和實施手段、年度報告、禁毒戰略和國家禁毒預算報告。它就組織、管理、預算和涉及禁毒活動的其他方面向總統提供建議。它還負責審查政府機構執行禁毒戰略的情況。
科技政策辦公室(OSTP)是根據《1976 年國家科技政策、組織和優先事項法案》(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rganization, and Priorities Act of 1976)成立的。科技政策辦公室(OSTP)是根據《1976 年國家科技政策、組織和優先事項法案》(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Organization, and Priorities Act of 1976)成立的,隸屬於總統行政辦公室。科技政策辦公室(OSTP)負責向總統提供有關科學、工程和技術分析以及聯邦政府重要政策、計劃和項目的報告。從科學角度就經濟、國家安全、醫療保健、外交關系和環境等多個領域的問題向總統提供建議。評估聯邦政府科技工作的規模、質量和效果。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是根據1963年1月15日第11075號總統行政命令成立的,當時名為貿易談判特別代表辦公室。根據 1974 年《貿易法》,該辦公室成為總統行政辦公室的壹個機構,負責處理貿易協定以及制定和實施貿易政策。1988 年《綜合貿易和競爭力法案》授權貿易代表行使多項新權力,包括執行 301 條款。美國貿易代表相當於大使,直接對總統負責,負責與美國參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所有活動,包括討論、會議和談判,以及與經合組織內部的貿易和商品問題、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和其他多邊機構的貿易問題以及其他多邊和雙邊貿易談判有關的事務。現任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佐利克(Robert Zoellick)由四名副代表組成,其中三名駐華盛頓,壹名駐日內瓦。其他成員包括首席紡織品談判代表、特別貿易談判代表以及負責農業、亞太、中國、國會事務、環境和自然資源、歐洲和地中海、日本、監督和合規、北美事務、政策協調、媒體、世貿組織和多邊事務以及西半球事務的若幹助理貿易代表。
美國貿易代表還是進出口銀行和海外私人投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也是國際貨幣和金融政策國家咨詢委員會的成員。
(二)部門設置
目前,美國***共有20個部門,分別是農業部、商務部、國防部、空軍部、陸軍部、海軍部、國防部、教育部、能源部、衛生保健和社會服務部、住房和城市發展部、內政部、司法部、勞工部、國務院、交通部、財政部、退伍軍人事務部和國土安全部。安全。
經過多年的發展,美國的許多部門已經發展成為大型行政組織,在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以下是美國商務部和財政部的例子。
美國商務部成立於1913年3月4日,由原來的 "商務和勞工部"(成立於1903年2月14日)分立而成。勞工部負責所有與勞工有關的事務。根據法律規定,美國商務部的主要職責是促進國家的對外貿易、經濟增長和技術進步;提供幫助和信息,以提高美國企業在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力;防止美國企業在世界經濟中陷入困境。美國商務部的職責包括:促進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增長和技術進步;提供幫助和信息,以提高美國企業在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力;防止來自外國的不公平貿易競爭;為企業和政府決策提供社會和經濟統計數據和分析;支持科技成果的利用、環境和海洋資源的利用;確保專利和商標權;以及制定和實施保護環境和利用海洋資源的計劃。商務部的最高機關是部長辦公室,負責主持商務部的所有工作,並就聯邦政府政策、工商業和國民經濟等問題向總統提供建議。
商務部下設經濟統計局、出口管理局、經濟發展局、小企業發展局、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以及技術管理局等多個局和辦公室,各司其職。
經濟和統計局的主要職責是向部長和其他政府官員提供有關經濟發展、經濟預測以及宏觀和微觀經濟政策的信息。經濟與統計局由人口普查局和經濟分析局組成。人口普查局 (BEC) 成立於 1902 年 3 月 6 日,是壹個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憲法授權提供人口普查數據。根據美國法律,人口普查局必須每十年進行壹次人口普查。法律規定,人口普查局收集的任何有關個人、家庭和機構的數據都必須經過嚴格驗證,並且只能用於統計目的。人口普查局負責:每 10 年進行壹次人口和住房普查;每 5 年對各州和地方政府進行壹次工業普查,包括制造業、采礦業、建築業和運輸業;通過定期調查提供經濟各方面的信息;綜合美國對外貿易的統計數據,包括進口和出口數字。經濟分析局(BEA) 經濟分析局負責:美國國民經濟核算,該核算綜合了經濟數據,並提供了重要的經濟信息,如經濟增長、地區發展和美國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等。國民收入和生產賬戶包括國民產出的生產、分配和使用,以及國家有形財富的估算,還有投入產出表;地區經濟賬戶提供美國對外貿易各方面的信息。地區經濟賬戶》提供地區、州和大都市地區的個人收入、人口和就業情況,以及各州總產量的估算;《國際經濟賬戶》包括美國與外國的國際交易(國際收支)和美國國際投資的組成部分。此外,經濟分析局定期對美國海外投資和外國在美投資進行普查,並公布相關數據。
出口管理局(BEA)成立於 1987 年 10 月 1 日,是商務部的壹個獨立機構。根據《出口管理法》,其主要職能是促進和控制出口。出口管理局負責制定美國對 "兩用 "商品(包括技術、軟件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出口管制政策,處理出口許可證申請,並執行出口管制法律。這些行動旨在防止武器擴散,但也是出於加強國防工業基礎、確保國家安全和某些外交政策目標的考慮。
經濟發展管理局(EDA)於1965年根據《公共工程和經濟發展法》(Public Work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ct)成立。其目的是協助發展美國國內的地方經濟,包括不屬於主流經濟、經濟發展緩慢的農業地區和某些城市社區。經濟發展管理局(EDA)提供公共****政策支持和援助,包括資金,主要通過提供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協調以及經濟結構調整等某些計劃來降低這些地區的失業率。在經濟發展署的規劃援助(Planning Grants)中,主要針對各州、地方政府、社區,以幫助他們制定有效的經濟發展政策和發展規劃,並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包括產業研究、管理、自然資源開發、促進出口等。
國際貿易管理局(ITA)成立於1980年1月2日,主要任務是促進對外貿易,加強美國在國際貿易和投資中的地位。在進口方面,其主要職責是保護美國企業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的影響。ITA 由負責國際貿易事務的助理國務卿領導,他還負責為美國貿易代表提供專業和情報支持。國際貿易事務局下設幾個部門:進口辦公室,負責決定是否對進口商品采取反傾銷措施;市場準入和應用辦公室,負責分析、制定和實施美國國際經濟政策,為美國公司開發海外市場,提高美國的國際貿易和投資地位;貿易發展辦公室,負責就支持美國工業部門的國際貿易和投資提供建議,並加強美國國內出口產品的競爭力。貿易發展辦公室負責就國際貿易和投資提供建議,支持美國工業部門,加強美國國內出口競爭力,促進美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此外,還有出口援助中心(國際貿易管理局),為美國企業出口提供信息和其他支持。
少數族裔企業發展局(MBDA)是根據總統行政命令於1969年成立的,隸屬於商務部,旨在制定壹項全國性的小企業發展計劃,以支持小企業,使它們能夠有效、公平地參與美國的自由企業制度,並克服社會和經濟障礙。小企業管理局的另壹項重要任務是加強政府與小企業之間的合作,為小企業拓展市場空間和商業機會。
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OAA)是根據 1970 年第 4 號重組計劃成立的。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OAA)是根據美國政府1970年第4號重組計劃成立的,隸屬於商務部,主要職責是預報、監測和分析環境變化,及時做出預測,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和自然資源,促進經濟增長,加強環境安全。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OAA)由國家氣象局(NWS)和國家環境衛星、數據和信息服務局(NESDIS)組成。
技術管理局(TIA)於1988年經國會批準成立,隸屬於商務部,是美國政府與美國工業界合作的主要技術機構,為企業提供信息,以增強美國企業的競爭力。技術管理局由多個部門組成,包括技術政策辦公室、國家技術信息服務局和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所。技術政策辦公室(OTP)的主要任務是為私營部門提供支持,旨在推進技術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技術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提高美國產業的競爭力,保護產業利益。它還負責支持聯邦、州和地方政府官員、工業和學術機構的技術能力,以促進美國國家技術發展和美國經濟的競爭力。國家技術信息服務局(NTIS)已成為美國最大的科學、技術、工程和其他商業相關信息中心。它的主要信息來源是美國政府機構,但也收集廣泛的技術研究、國內外貿易、商業和管理研究、社會經濟和貿易統計、計算機軟件和數據庫、醫療保健年度報告以及其他各種數據和全球競爭情報。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幫助企業界開發新技術、改進產品質量和制造工藝、加速基於新科學發現的產品商業化、提高工作質量、改進技術應用和提高標準來加強美國經濟。
除了這些不同的機構外,美國商務部還設有專利和商標局、政策和戰略倡議辦公室以及商業發展監督辦公室等。
美國財政部成立於 1789 年 9 月 2 日,是美國歷史最悠久的政府機構。財政部長是總統的政策顧問,主要負責開發和制定國內和國際金融、經濟和稅收政策,參與制定廣泛的財政政策,管理國債,並擔任美國政府的財政代理人。財政部設有多名助理部長,分別負責經濟政策、宏觀經濟政策協調、微觀經濟、銀行與金融、稅收與預算、公共****,以及國際事務等。
美國國會通過了無數法案,賦予財政部各種新的職責,並設立了無數的局和司。例如,貨幣監理署(OCC):成立於 1863 年 2 月 25 日,其主要任務是管理全國的銀行。貨幣監理署署長由總統任命,任期五年。貨幣監理署署長有權檢查銀行,批準或拒絕設立或合並新銀行的申請,並作出關閉銀行的決定。國內稅收署(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早在 1862 年 7 月 1 日,美國就成立了國內稅收署。1913 年,美國國會首次授權征收個人所得稅和公司稅。目前,國內稅收署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執行《國內稅收法》。美國稅收的主要來源是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稅和退休稅,其他重要稅種包括公司稅、消費稅、房地產稅和贈與稅。負責經濟政策的助理國務卿辦公室負責協助高級政府官員制定經濟政策,分析和評估國內和國際經濟問題以及金融市場的發展。此外,它還具體負責根據年度預算計劃進行經濟預測;國際事務辦公室:與亞洲、美洲、非洲、歐洲和中東等地區合作,幫助財政部長制定與國際金融、經濟、貨幣、貿易、投資、環境和能源政策和計劃有關的政策和計劃。稅收政策辦公室:制定國內和國際稅收政策,分析各種稅收立法和計劃的影響,預測經濟趨勢,編制政府收入的官方估算,並就國際和國際投資事務提出建議。美國海關總署:根據美國第壹屆國會第五法案成立,1929 年 3 月成為財政部內的壹個獨立機構。其主要職能是防止走私(包括毒品和非法物質)、征收關稅和罰款等。財務管理處(FMS):負責研究、開發和管理聯邦財務系統,使政府現金高效、安全地流動。財務管理處還負責核算國庫的貨幣資產和負債,並跟蹤國庫的收入和支出。公共債務局(Bureau of the Public Debt):該局成立於1940年6月30日,主要職責是籌集聯邦政府所需的資金,對公共****,發行和回購國庫券,以及執行債務管理政策。
此外,美國財政部還有許多其他機構,如特勤局(U.S. Secret Service),負責保護總統和其他高級政府官員以及美國政府的權力和其他資產;聯邦執法培訓中心(Federal Law Enforcement Training Center),負責為聯邦政府機構提供培訓。聯邦執法培訓中心(Federal Law Enforcement Training Center),負責向聯邦政府機構提供法律培訓;煙酒槍械局(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and Firearms),負責征收煙酒產品稅,防止煙酒走私和非法銷售;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負責控制美國國防部;以及美國司法部,負責控制美國國防部的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負責控制被美國凍結的國家的資產;金融機構助理國務卿辦公室(Office of the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負責監督和執行與金融機構有關的各種政策和法規的實施。金融機構助理國務卿辦公室負責監督與金融機構有關的政策和法規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