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用試劑的保質期長短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理論上可以無限期使用。
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如亞硫酸鹽、苯酚、亞鐵鹽、碘化物、硫化物等應將其固體或晶體密封保存,不宜長期存放;水溶液亞硫酸、氫硫酸溶液要密封存放;鉀、鈉、白磷更要采用液封形式)。
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陰涼、幹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 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2、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壹般揮發性較強,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保存(3~5 年)。
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在避光、陰涼、幹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 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3、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保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4、基準物質、標準物質和高純物質,原則上要嚴格按照保存規定來保存,確保包裝完好無損,避免受到化學環境的影響,而且保存時間不宜過長。壹般情況下,基準物質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5、GB/T 601-2002 中對標準溶液的有效期有明確的規定:在常溫(15?C~25?C)下保存時間壹般不超過2個月。超過兩個月要重新標定或檢查之後再用。
6、培養基:按規定配制並消毒好培養基,冷至室溫,保存在陰暗處(盡可能貯藏在冰箱內),配制好的培養基應在壹個月內用完,具體見培養基制備操作規程。
7、除另有規定外、試液、緩沖液、指示劑(液)的有效期均為半年。液相用的流動相、純化水有效期為15 天。
檢驗用的試劑、配制的試液必須貼好標簽,配制的試液必須做好配制記錄,其中培養基還必須做使用記錄,標準滴定液領用後應做使用記錄。檢驗用試劑的有效期必須在貯存期內。
8、除另有規定外,液體試劑開啟後壹年內有效,固體試劑開啟後三年內有效。?
擴展資料
化學試劑的分類
化學試劑品種繁多,目前還沒有統壹的分類方法,壹般按試劑的化學組成或用途進行分類。
2.化學試劑的性質對有效期的影響
化學試劑壹般沒有註明保質期,確定試劑是否變質主要是憑經驗和做新舊試劑對比試驗。
要了解化學試劑的理化性質,化學試劑的有效期隨著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的改變,有著很大的區別。壹般情況下,化學性質穩定的物質,保存有效期就越長,保存條件也簡單。
百度百科-穩定性判斷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