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保賬戶的錢壹般有這幾種比較常見的用途:
1)在定點醫院看病、住院
不在醫保報銷的範圍內、需要由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可以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當然,這裏不包括美容、健美、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以及各種減肥、增胖、增高等非疾病治療類費用。
2)在定點藥店
購買藥品(準字號藥品、中藥飲片)、醫療器械(食藥監械字、藥監械字)和消毒用品(衛消字)時,可以用醫保個人賬戶支付。
3)體檢打疫苗
部分省市的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可以支付自己和孩子的體檢或者疫苗費用,比如深圳。
4)購買商業健康保險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十多個省市(如江蘇、廣東、遼寧、福建、湖南、上海、浙江、重慶、貴州、雲南等)出臺了相關政策,符合壹定條件時,可以用醫保個人賬戶余額購買商業健康保險。
需要註意的是,目前只有極少部分地區(例如北京),醫保卡賬戶的錢是可以取出來自由使用的。在大部分地區,醫保卡賬戶裏的錢都不能取出來,只能用於在定點醫院和藥店就醫購藥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