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晚報訊 12月10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發布《關於進壹步規範和穩定醫藥用品價格秩序告誡書》(以下簡稱《告誡書》),提醒全市藥品經營單位和經營者,嚴守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同時號召市民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壹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嚴禁五種行為 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嚴肅查處 絕不姑息 《告誡書》明確,各相關經營者如有不正當價格行為,壹經發現,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 經營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全面組織開展價格監管工作,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同時該局號召市民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壹經查實,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上一篇:安迪,請進來要求翻譯。下一篇:運動員禁用羥甲羥甲基丙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