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應是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生產能夠保證供應的藥品,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中華人民***和國藥店》(現行版)收載的藥品。
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標準的藥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正式進口的藥品。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分甲類目錄藥品和乙類目錄藥品。在報銷時乙類目錄藥品個人要先支付10%以後,再同甲類目錄藥品報銷。
甲類目錄藥品是:臨床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
乙類目錄藥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比甲類目錄中的同類藥品價格略高的藥品。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簡介: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其中西藥913個品種,中成藥575個品種,民族藥47個品種。中藥飲片部分包括28種和1個類別的單方或復方使用都自費的藥品以及101種在單方使用情況下自費的藥品(該類藥品實行排除法,凡列入目錄內的均自費)。西藥、中成藥分甲、乙兩類,甲類西藥327個,中成藥135個;乙類西藥586個,中成藥440個。基本醫療保險要支付費用的藥品,職工個人都要按照各統籌地區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負擔部分醫藥費用,乙類藥品價格壹般比甲類藥品高,個人自付費用比例也高於甲類。自付標準由各統籌地區制定。甲類藥品全國統壹執行,各地不得調整,乙類藥品各地有15%的調整權。《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正式頒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使用目錄上的甲乙類藥和目錄之外的中藥飲片均可按各地規定的比例報銷。目錄上的西藥和中成藥分甲、乙兩類,甲類藥品種由全國統壹執行,各地不得變動;乙類藥品種各省區市有15%的調整權。乙類藥壹般價格比甲類藥高,個人支付費用的比例也高於甲類藥,具體支付標準由各統籌地區制定。
特點:
新頒布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與過去公費勞保醫療用藥目錄相比,具有如下特點:①兩個基本“重合”,即各省區市現行的公費、勞保醫療藥品目錄中,80%以上的藥品與《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重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90%以上的藥品與《國家基本藥物》重合。②兩個“增加”,即《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與現行全國公費醫療藥品報銷範圍比較,西藥和中成藥分別增加了15.9%和8.1%,西藥中合資及進口藥品的比例略有增加。③壹個“提高”,即《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將近幾年上市的療效好的新藥、新劑型替換了壹些老藥、老劑型。
原則:
這次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堅持了5條原則:保證職工用藥安全有效;保證職工基本醫療需求;鼓勵和支持醫藥科技進步;堅持新舊用藥辦法平穩過渡;堅持科學性、公正性、權威性的原則。
管理:
中國的《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納入《醫保目錄》的藥品應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從2005年8月1日起,《醫保目錄》中的非處方藥定價權下放到地方,由各省自主定價。在此前,《醫保目錄》中的甲類藥品實行的是國家統壹定價,乙類藥品則由國家制定壹個指導價,地方的定價可在5%的範圍內浮動。今年國家發改委公布新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目錄》,品種數量由原來的1500種左右擴大到2400種左右?其中包括《醫保目錄》確定的2100種報銷藥品。有些企業在為藥品能夠進入《醫保目錄》而慶幸的同時,也開始為藥價的硬性指標帶來的利潤空間縮小而苦惱。終端銷售的擴大伴隨的是最高零售價與醫院醫療保險金額所帶來的局限。所以才有人指出,企業的藥品進入《醫保目錄》並沒有可以炫耀之處,利潤的最終獲得才是最有力的表征。同時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強制性的降價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藥價虛高的問題,這個問題由體制上的弊端所導致,就應當通過動體制的手術來解決。但是因為藥品這壹商品的特殊性,完全由市場來支配價格,可能性還是不大的。因此企業進入《醫保目錄》的復雜心情也就不言而喻。但是,不管怎樣,中國的醫保制度將漸趨完善,市場所具有的潛力醫藥企業也心知肚明,《醫保目錄》不是“保險櫃”,但它的存在和作用始終不能小覷。
發展:
中國的《醫保目錄》是借鑒國外經驗,伴隨著醫療保險體制的發展而建立起來的,至今已走過5個年頭。
緣起WHO
2000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簡稱《醫保目錄》)誕生,標誌著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的正式啟動。2004年9月,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布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4年)》,較2000年版本不同的是,新目錄增加了“工傷保險”這項。在這次2000年以來的第壹次《醫保目錄》調整中,714種藥品入選了最新版《醫保目錄》,其中中藥增加408種,增幅達98%,西藥新增加306種,增幅達42%。
復旦大學公***衛生學院的胡善聯教授向記者介紹:“1979年WHO提出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目的是保障人們的基本健康權,主要針對的是發展中國家。WHO制定了壹個指導目錄,各個國家可在此基礎上做出調整。80年代,中國出臺的公費勞保用藥目錄,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制定的。它有利於用藥管理的規範,並滿足各地的基本需求。此後,就有了1999年的《城鎮職工醫保用藥範圍管理暫行辦法》,為2000年出臺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打下了基礎。目前我國《醫保目錄》中的藥品數目已經大大超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有近2000種,比其他發展中國家的藥品目錄水平高得多,所以很多的國外企業都想讓自己的產品進入中國的《醫保目錄》。
政府定價影響深遠
艾力彼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裁、中山大學嶺南醫藥衛生經濟管理研究所副所長莊壹強認為,《醫保目錄》的存在和調整引發了眾多藥企的公關行為和機會,增加了藥品流通成本,而這些成本最終還是轉嫁給了病人。對於制藥企業來說,盡管明知產品進入《醫保目錄》後將面臨國家限價的壓力,但首要的工作之壹仍是想方設法使自己的產品進入《醫保目錄》,因為進了《醫保目錄》的產品銷售量才有了保障。即使是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產品能否進入招標範圍的依據之壹也是看有否進入《醫保目錄》,這種掛鉤的做法無疑又促使企業加重醫保品種的含金量。這裏最明顯的壹個例子就是,每屆的全國藥品交易會上,招商受歡迎的品種十之七八都是醫保品種。
抑制醫療費用猛增?
關於《醫保目錄》對控制醫療費用所起的作用,莊壹強認為不能盲目下結論。制定《醫保目錄》的初衷主要是為了控制醫藥費用的過快增長,但從《醫保目錄》頒布後的實際情況來看,每年的醫藥費用增長率(大約在13%)都高於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率(大約是9%),不能據此就輕易給《醫保目錄》下結論。醫藥費用的過快增長是個牽扯著千絲萬縷的復雜問題,而作為改革措施壹個組成部分的《醫保目錄》出臺也僅僅五年時間,亟待發展完善。
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執行會長於明德先生則是另壹番見解。他認為《醫保目錄》的確在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設過程中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保障了人民群眾用藥的可及性。醫保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都要求備齊醫保用藥,保障了藥品的品種供應。從醫生這個角度來說,《醫保目錄》對醫生也有指導作用,指導醫生優先開具目錄中的藥品,控制藥品費用的作用更強了。過去目錄收納的品種較少,2004年目錄中的品種增多了,給患者提供的選擇也更多了。
中國公立醫院自從2000年前後開始對醫療費用的增長實行總量控制,這其中《醫保目錄》發揮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上海某著名三甲醫院的壹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他們這樣的公立三甲醫院,醫藥費用的控制壹直使他們感到困惑。因為病人到大醫院看病就是沖著醫院的品牌來的,認定在大醫院要好好治病,多開藥、開好藥,所以病人多、處方大,導致院方對控制總費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據了解,這種情況在三級大醫院並非個別現象。
從2004年開始,《醫保目錄》今後將兩年進行壹次修訂、完善。《醫保目錄》未來發展的方向如何?現在《醫保目錄》品種的選擇受到藥品價格,定價因素的影響較大,其實,壹些價格相對較高的新特藥及質優價高的藥品也可以適當入選《醫保目錄》,對於這類新特藥品和高價藥品實行給付標準管理,目的是使《醫保目錄》適度擴容,讓病人擁有更多的自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