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章程2022 01通用條款
第壹條以習近平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大歷次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弘揚偉大的建黨精神,選拔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號)。
第二條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機關、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本章程適用於全日制本科和高職(專科)招生。
02、學校簡介
第五條學校名稱: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英文名:蘭州資源& amp;環境職業技術大學
第7條國家標準代碼:16208
第八條辦學層次:高職本科。
第九條辦學類型:公辦本科職業技術大學。
第十條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壹條學制:本科四年制,高職(專科)三年制。
第十二條學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竇家山36號,郵政編碼:730021。
03.組織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工作提出建議、指導和監督。
第十四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議事決策機構,對學校的招生工作進行統籌指導,對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等重要事項進行集體決策,研究部署上級招生部門安排的有關工作。
第十五條招生辦公室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面領導下,負責實施和落實日常工作。
04,招生類型
第十六條學校本科招生類型有:普通高考招生、中職招生、高職(專科)轉本科等。
第十七條學校高職(專科)招生類型分為普通高考招生和甘肅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兩類。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建檔立卡貧困專項、定向培養士官、藝術(美術)類、普通文理類、專項招生類;甘肅省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包括綜合評價招生、中等職業學校聯考招生、中高職五年制壹體化招生招生、單考單招招生。
05、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在上級行政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考試院、招生辦)的統壹組織下進行。
第十九條根據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專業設置和畢業生就業質量,參照往年生源計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招生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批,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條學校同意並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關於加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壹條普通高考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次和方式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高職院校(專科)升格為本科,按照《甘肅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方案》、《甘肅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壹考試實施方案》執行。
第二十三條甘肅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按照《關於做好2022年甘肅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執行。
第二十四條原則上根據已公布的各專業招生計劃。當錄取過程中各專業之間網上招生缺口較大時,應在總體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減少網上招生不足專業的招生計劃,相應增加招生充足專業的招生計劃。對於生源充足的熱門專業,根據生源情況,在適當調整和增加招生計劃的同時,提出最低錄取分數線。
第二十五條學校根據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投檔方式、招生計劃和生源比例確定投檔比例。自願按順序投檔的批次,檔案移交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檔案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除定向培養士官外,各專業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第二十六條學校部分專業按專業類別招生,專業招生中包含的專業和專業培養方向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和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招生服務網公布。綜合考慮學生意願、社會需求、專業辦學條件和學生階段性學習成績,在專業類別內實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七條學校同意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和投檔原則,按照相應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投檔規則錄取學生。如果第壹輪招生後仍未達到招生計劃,則重新錄取為誌願,直至達到專業招生計劃。如人數仍不足,學校可將剩余招生計劃分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市、自治區)進行錄取。
第二十八條專業安排原則:在錄取過程中,學校實行“分數明確”的錄取規則,即遵循“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結合考生專業誌願,安排專業錄取。對於入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選擇同壹專業的誌願考生。不能滿足第壹專業誌願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誌願安排,仍不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誌願安排,以此類推。如果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但服從調劑,可以考上少於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
第二十九條本科、高職高考錄取規則見第二十八條。同等條件下,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相關科目成績對比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對比語文、外語、數學、文學;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理科。
在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的錄取規則。
對於高考改革試點省份,學校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考試科目和錄取辦法。當候選人的投資分數相同時,將優先考慮排名最高的候選人。
第三十條高職(專科)轉本科:分為免試招生和統考招生。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和招生計劃,按照“壹專業壹線”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免試生。高職(專科)本科統考錄取規則見第二十八條。分兩批,第壹批是貧困戶考生誌願批次;普通考生第二批誌願。各批次誌願考生專業相同,按考生“文化素質+專業基礎”補足總成績,按15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按考生專業基礎、計算機、英語科目順序錄取。
第三十壹條普通高考美術(藝術)招生:利用我省美術統考成績,按照美術(藝術)專業劃定文化和專業分數線進行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意願”的原則,將高考成績和專業成績按壹定比例換算生成由高到低的排名分數,然後按照優先原則由前向後錄取考生。排名結果相同時,按專業課總分和語文成績高低排序。
第三十二條招生綜合評價:錄取規則見第二十八條。錄取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組成的排名成績,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A、B、C、D分別賦4分、3分、2分、1分。然後,將測試中涉及的除信息技術以外的9門課程的分數相加,生成邏輯排名分數。排名分數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的順序和單科原始分數排序。分數相同,在學校最低投檔線位置相同的考生,由學校調劑計劃錄取。
第三十三條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招生:分為本科和高職(專科)批次,按甘肅省中等職業學校八個專業類別分別錄取。入學規則見第28條。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成績排名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專業基礎知識考試總成績、公共* * *基礎考試總成績、公共* * *基礎考試語文單科成績排序和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第三十四條中高職壹體化五年制統壹過渡考試招生:在職業技能面試“合格”考生中,按照“文化素質考試加職業技能專項加分”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誌願優先”即“壹專業壹線”的原則選拔,按照“壹專業壹線”原則選拔現代學徒制。學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00(含)。成績相同時,按文化素質考試單科成績錄取,即政治、語文、數學、計算機應用基礎、心理健康。
第三十五條:錄取分批次(專項)。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各批次(專項)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結合考生專業誌願,安排專業錄取。同批次(專項)專業誌願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拔。具體批次(專項)和錄取規則詳見學校單考單招生簡章。
06、身體條件要求
第三十六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考生應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和有關規定,從錄取、學習、就業、未來發展等角度認真填報專業誌願。
第三十七條定向培養士官的體格檢查,按照義務兵征集的有關規定執行。士官入學後有較強的軍事體能訓練,身體不能適應者,要認真上報。
07、定向培養士官生(原士官生)招生。
第三十八條定向培養士官生招生工作嚴格執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國防動員部、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批次和方式招生。
第三十九條士官招生嚴格按照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國防動員部的有關規定執行。2022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未滿20周歲(截至當年8月31),未婚,政治、身體條件參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各專業招生人數和男女生人數嚴格按照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國防動員部聯合下發的定向培養招生計劃執行。
第四十條士官定向培養體檢標準參照應征公民體檢標準執行。兵役機關負責統壹組織,學校在招生時嚴格按照相關體檢要求進行。
08.費用和獎勵
第四十壹條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652 [2016]號、1133號)文件執行。
本科學費以上級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批準文件為準,住宿費900元/學年。
專科生學費4500元/學年,定向士官生學費8000元/學年,住宿費800元/學年;現代學徒制與普通專科生收費標準壹致。泰國西那瓦大學專升本(雙證)國際班(3+2):高職(專升本)階段在我校學習3年,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與普通學生相同;本人本科階段在泰國留學兩年,期間學雜費總計約82800元(人民幣)(實際費用參考當年收費標準),包括:國內首簽費、註冊費、教材講義費、大學公共資源使用費(含校園網使用費)、留學生管理費、論文指導費。自理費用:所有簽證費、海外保險費、生活費、住宿費、交通費等。進入泰國後。
新生入學時如有新的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最新批復為準。
第四十二條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對直接征集成為士官的大學生實行國家補助的通知》(財教[2065 438+05]462號),國家對直接征集成為士官的大學生給予國家補助,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者入伍時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予以補償。
第四十三條獎勵貸款政策:
1
被我校錄取的學生可享受國家和地方政策:
“獎項”: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
“助”:國家助學金、兵役國家教育資助;
“貸款”: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咨詢當地縣級教育部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戶籍所在地縣辦理)
2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以勤工儉學的形式提供資助;
三
單獨的國防撥款,在校生可以直接享受;
四
在天水市麥積區琥珀鎮我校就讀的學生享受學費減免;
五
在中等職業院校就讀期間,獲得學生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以下簡稱“全國賽”)、二等獎及以上、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以下簡稱“省賽”)錄取的新生,免除第壹學年學費;甘肅省舟曲職業中專、秦安職業中專、積石山職業教育培訓中心、鎮遠職業技術學校等4所對口學校獲得“全國賽”和“省賽”二等獎的新生,免除第壹學年學費。
09、監督機制
第四十四條學校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參與招生監督。
第四十五條學校以“公開報名條件、公開錄取標準、公開錄取結果”的形式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聯系電話:(0931)8798186。
10,新生入學
第四十六條新生復試和體檢:新生入學後,學校對已錄取的新生進行全面復試和體檢。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並報相關機構備案。體檢後不能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11,證書簽發
第四十七條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授予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具有相應學業水平的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本科畢業生,按照國家要求授予相應的學位。
第四十八條高職(專科)本科生畢業,其畢業證書註明“本科就讀於我校XX專業學院”,學習時間按實際進入本科學習並頒發畢業證書的時間填寫。
12,其他
第四十九條我校公共外語課程及相關專業課程不符合開設非英語語種課程的要求。非英語語言的考生請認真填寫。
第五十條學校簡介、專業介紹等詳細信息可在當年各類招生簡章中查詢或通過學校招生服務網查詢。
第五十壹條錄取結果以教育部要求和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學校招生服務網查詢。學校按照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寫的接收地址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五十二條聯系信息
郵寄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竇家山36號(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大學招生辦)
郵政編碼:730021
學校官網:
/
學校招生服務網站:
/
電話:(0931)8799489
傳珍:(0931)8799137
學校微信微信官方賬號:lzre1951
13,補充規定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以及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以及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為準。學校以往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章程有抵觸的,以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立即廢止。
第五十四條各類招生宣傳行為和內容必須經學校招生辦公室批準後方可實施。任何未經招生辦授權的宣傳導致招生問題,後果由宣傳單位承擔,造成的不良影響和損失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學校從未委托他人或第三方進行考試、預錄取、錄取等相關工作,任何機構或人員向考生及家長散布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考生及家長需通過官方渠道獲取招生信息。如有疑問,可進入《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官方渠道和方式進行確認。學校從未違規向任何單位、機構或個人做出招生承諾。請考生和家長不要掉以輕心,任何不良影響和損失由本人負責。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學校招生辦公室。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自批準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