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本省範圍內,當前企業的註冊資本屬於壹般。
通過網絡企業信用查看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資訊。
B. 河北省藥品備案的流程部門
像藥品說明書、包裝材料、包裝規格、藥品再註冊等補充事項需要在省級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可以打電話咨詢當地藥監部門
C. 河北省藥店申請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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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申請壹次,但申請必須具備壹定的資質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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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要先了解有關規定,按照規定具備壹定的資質,再填寫<<定點零售藥店申請表>>,經當地的醫保管理部門批準,就可以了!
2.<<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和規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零售藥店,是指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並經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處方外配服務的零售藥店。處方外配是指參保人員持定點醫療機構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行為。
第三條定點零售藥店審查和確定的原則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品種質量;引入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藥品服務成本;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後購藥和便於管理。
第四條定點零售藥店應具備以下資格與條件:
(壹)持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年檢合格;
(二)遵守《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保證制度,能確保供藥安全、有效和服務質量;
(三)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四)具備及時供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24小時提供服務的能力;
(五)能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藥師在崗,營業人員需經地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合格;
(六)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關政策規定,有規範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設備。
第五條願意承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的零售藥店,應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壹)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合格證和營業執照的副本;
(二)藥師以上藥學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明材料;
(三)藥品經營品種清單及上壹年度業務收支情況;
(四)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材料;
(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零售藥店的申請及提供的各項材料,對零售藥店的定點資格進行審查。
第七條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獲得定點資格的零售藥店範圍內確定定點零售藥店,統發定點零售藥店標牌,並向社會公布,供參保人員選擇購藥。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包括服務範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藥費結算辦法以及藥費審核與控制等內容的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有效期壹般為1年。任何壹方違反協議,對方均有權解除協議,但須提前通知對方和參保人,並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配處方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有醫師簽名和定點醫療機構蓋章,處方要有藥師審核簽字,並保存2年以上以備核查。
第十條定點零售藥店應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對外配處方要分別管理、單獨建賬。定點零售藥店要定期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處方外配服務及費用發生情況。
第十壹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處方外配服務情況的檢查和費用的審核。定點零售藥店有義務提供與費用審核相關的資料及帳目清單。
第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和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的協議,按時足額結算費用。對違反規定的費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組織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醫藥行業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處方外配服務和管理的監督檢查。要對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進行年度審核。對違反規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勞動保障部門可視不同情況,責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四條定點零售藥店申請書樣式由勞動保障部制定。
第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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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壹)制訂全省藥品、醫療器械、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按規定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的審批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註冊和監督管理,並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制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依法核發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醫療單位制劑室許可證。
(九)監督檢驗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醫療用毒性藥品、 *** 品、 *** 、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藥源性興奮劑;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十)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壹)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省藥品、醫療器械、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
(十二)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批;負責保健食品廣告審查。
(十四)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制度;負責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人員的培訓;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等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十五)承辦省 *** 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F. 河北省職工醫保藥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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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醫療保險目錄藥品審批
項目名稱:進入醫療保險目錄藥品審批
類別:非行政許可審批
管轄範圍:《中華人民***和國藥典》(現行版)收載的藥品;符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標準的藥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正式進口的藥品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藥品。
實施依據: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冀勞社[2005]18號
受理條件:取得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批件、國家工商局商標註冊批件(國產、合資)或國家藥監局進口藥品註冊證的藥品可納入目錄。
申報材料:
1、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登記表
2、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批件、國家工商局商標註冊批件(國產、合資)
3、國家藥監局進口藥品註冊證(進口)
4、使用說明書
5、外包裝盒
辦理程序:
1、單位提出申請;
2、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初審並匯總;
3、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承辦部門:唐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處
地址:唐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審批權限:唐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管局長
承辦人:韓銀林王琦聯系電話:0315—2802700
審核人:麽煥艷聯系電話:0315—2802700
辦結時限: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
收費標準:不收費
公開範圍:向社會公開
公開形式:網絡
公開時間:長期公開
服務承諾: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完成初審和匯總,並報省廳。
相對人申訴途徑:對初審結果不服的,可通過公開電話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投訴。
工作紀律: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請單位的財務,不得謀取其他利益,不得擅自改變或變更辦理程序,不得超越職權或濫用職權。
監督環節:自受理之日起,通過如實填報行政權力動態運行情況表接受監督部門監督。
責任追究:按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G. 河北省執業藥師變更註冊需要哪些東西.
妳好,星恒教育為您解答。
1、《執業藥師變更註冊申請表》(壹式二份);
2、《執業藥師資格證書》;
3、原《執業藥師註冊證》(正、副本);
4、《執業藥師繼續教育證書》;
5、縣級(含)以上醫院或體檢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原件與其復印件(A4復印紙復印)壹同提交,受理人員將《健康體檢表》原件與其復印件核對無誤後,當時將《健康體檢表》原件退回申請註冊人,其復印件留檔。
6、近期證件照片(同壹底版)壹寸2張;
7、註冊單位合法開業證明:
在藥品生產單位註冊的,提供《藥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在藥品經營單位註冊的,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在藥品使用單位註冊的,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8、勞動部門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復印件(藥品使用單位註冊人員提供在崗證明)
執業藥師變更註冊註意事項
辦理離省外地註冊時,需提供《執業藥師變更註冊申請表》(壹式三份);不用提供原《執業藥師註冊證》(正、副本)原件。
各省可能略有不同,具體以當地藥監局規定為準。
H. 河北省藥品非現場監管系統
河北省的藥品非現場監管系統的話,可以從官網裏面查詢
I. 河北省醫藥公司業務員備案怎麽查
//hebfdea/河北省食抄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藥誠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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