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
縣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牽頭建立了交通運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濟和信息化、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部門參與的聯動機制,堅持“防運並舉、簡化程序、安全高效、交通便利”的原則。在農民工相對集中的地區,采取包車運輸的“點對點”運輸方式,組織農民工返崗復工。
在縣區政府的統壹領導下,在鄉鎮精準采集出行信息,對同方向出行的農民工進行登記匯總,提出運輸需求。農民工運輸組織單位根據運輸需求和就近擇優的原則,選擇具有相應道路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按規定簽訂包車合同。疫情防控期間必要時,組織當地二級客運企業上崗,開展農民工返崗包車運輸業務。
督促指導承運企業根據承擔的運輸任務制定詳細的運輸計劃,實現“專人、專車、專廠、專線”直達運輸。運輸方案應包括車輛的確定、駕駛員的選擇、行駛路線的確定、途中的緊急處理以及相關防護裝備的提供。
農民工運輸組織按照交通運輸部的格式,在省級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自行下載、自制車輛通行證,由組織者簽字後,隨車攜帶。對所有乘客進行登記,填寫乘客信息登記表,每年隨身攜帶備查。
在流行病預防措施方面
通知要求,督促承運企業嚴格執行國務院發布的《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聯控機制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指南》,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國家鐵路集團。 指導駕駛員提前了解途中檢疫站的位置和應急處理的相關規定,接受必要的防疫知識教育,做好自我防護。
車輛發車前,農民工運管機構應組織集中出行的農民工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有條件的場所接受免費健康體檢,出具“健康狀況隨訪記錄表”,並在確保其健康、佩戴口罩的前提下,購票進站接受安檢。駕駛員和隨車人員應進行崗前體溫檢測,體溫異常者不得上崗。
監督和指導道路運輸經營者合理調配運力。疫情防控期間,將按照額定乘客的50%控制農民工載客率,引導乘客保持壹定距離。後兩排車廂將作為途中觀察區域,有效防止交叉感染。
車輛運行過程中,司乘人員必須始終佩戴口罩,遵守途經地和到達地有關部門組織的防疫檢查規定,積極配合檢查。對體溫異常的旅客,在車廂後兩排進行觀察,做好記錄,並按規定移交當地衛生防疫部門處置。停車休息時,要根據乘客登記表認真清點乘客人數,防止漏乘和誤乘。禁止擅自變更起止點和行駛路線,禁止途中分流人員或者在包車合同以外載客。
車輛到達後,在指定地點停放,由農民工運輸組織單位的乘務員或駕駛員將乘客信息登記表交給目的地用工企業或客運站,集中卸客,配合當地有關部門檢查。
安全保障
《通知》要求,切實做好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努力消除安全隱患,減少事故發生。各運營單位壹般對恢復運營的車輛進行壹次安全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相關安全設備按要求齊全,符合安全運營條件;對承擔運輸任務的駕駛員進行壹次集中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壹,生命至上”的理念,把運輸安全放在首位,嚴格執行相關操作規程,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風險。
縣交通運輸局要指導道路客運企業調整發車時間,盡量避免淩晨2: 00至5: 00運行,無法避免的,嚴格執行淩晨2: 00至5: 00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對單程裏程超過400 km的客運車輛配備2名以上駕駛員。各運輸管理單位要加強對包車客運車輛的動態監管,及時發現和糾正駕駛員超速、疲勞駕駛等違規行為,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通知》還要求
要加強組織領導、溝通協調,為農民工包車運輸提供便利。農民工運輸組織單位要提前將車輛通行信息告知縣交通局,縣交通局要加強與到達地和途經地交通部門的協調,提前告知農民工復工情況。省際、城際包車發車前,各縣區交通局提前將包車信息上報市交通局應急管理部。市交通局將跨市包車信息通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跨省包車信息上報省交通運輸廳,由省交通運輸廳通報到達地省交通運輸廳。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經營者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將政府組織、持有合法手續的農民工包車運輸車輛納入疫情防控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範圍,免收公路通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