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是嬰兒成長最自然、最安全、最完整的天然食物,它含有嬰兒成長所需的所有營養和抗體,但是在壹些特殊情況下,堅持母乳往往並不是那麽順利…...特別對於我們壹些患甲亢的哺乳媽媽來說,更是不敢輕易給寶寶哺乳了!
影響藥物進入乳汁的因素
1.藥物在母親血漿達到高濃度
2.低分子量(<500)
3.低蛋白結合率
4.易進入腦組織
中樞神經系統(CNS)藥物具有活性,乳汁濃度高,多數藥物相對嬰兒劑量>5%
其他因素
脂溶性:脂溶性越大的藥物越容易進入乳汁,另外具有中樞神經活性的藥物也容易進入乳汁,如地西泮脂溶性較強,可分布到乳汁中。
蛋白結合率PB:蛋白結合率越高的藥物,進入乳汁的量越少,如華法林。
分子量:小分子藥物(<200)的藥物能穿透乳腺上皮細胞的細胞壁小孔,較容易進入乳汁,分子量越大越難進入乳汁。
藥物解離常數:乳汁是弱酸性,解離常數大的藥物容易進入乳汁後,由於離子捕獲作用,不易返回母體血漿中,應選解離常數小的藥物。堿性藥物如紅黴素易於分布到乳汁中,而酸性藥物如青黴素 G、磺胺類則不易進入到乳汁中(乳汁偏酸性)。
達峰時間:應避免在藥物達峰濃度時哺乳,宜選用達峰時間短的藥物。
半衰期:應選用半衰期短的藥物,半衰期短的藥物從母體消除時間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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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搜索了大量關於哺乳期使用甲亢藥物丙硫氧嘧啶和甲巰咪唑的相關證據,並對丙硫氧嘧啶和甲巰咪唑進行了對比。
1. 美國甲狀腺學會 2017年妊娠及產後甲狀腺疾病診治指南:
治療哺乳期甲亢時,有研究表明低中劑量的丙硫氧嘧啶(PTU)和甲硫咪唑(MMI)對於哺乳期嬰兒是安全的。因此哺乳期甲亢的治療與非哺乳期女性類似。當哺乳期女性需要服用抗甲狀腺藥物時,推薦使用MMI(最高劑量20 mg/d)和PTU(最高劑量450 mg/d)。考慮到乳汁中會有少量MMI及PTU,因此推薦使用MMI及PTU的最低有效劑量。
2.妊娠哺乳期用藥指南(書籍)哺乳期使用的安全性:
(1)丙硫氧嘧啶:目前尚無本品在哺乳期使用的經驗報道,少量丙硫氧嘧啶會經過乳汁排泄,但這並不會影響新生兒的甲狀腺功能。
(2)甲巰咪唑:甲巰咪唑分泌入人乳汁,但是量很少(2~3%),不會改變新生兒的甲狀腺功能。在數個近期研究中,由接受甲巰咪唑治療的母親(最高日劑量20mg)對新生兒進行哺乳,未觀察到藥物對嬰兒甲狀腺功能或生理智力發育產生有害影響。
3.uptodate:
(1)丙硫氧嘧啶:丙硫氧嘧啶可以分泌入人乳汁,但是母乳餵養嬰兒的攝入量很低,不太可能會影響嬰兒的甲狀腺激素。美國甲狀腺協會2011年指南認為哺乳期使用300mg/d的劑量是安全的。
(2)甲巰咪唑:甲巰咪唑分泌入人乳汁,采用乳汁最高濃度計算,嬰兒攝入量為24%,相當於0.2mg/d的新生兒治療劑量。通常認為母乳餵養嬰兒的攝入量小於10%,哺乳是可以被接受的。單次給與母體15mg的甲巰咪唑,嬰兒的攝入量為0.32mcg/ml,也就是說新生兒從乳汁獲得的甲巰咪唑的劑量為0.048mg/kg/天,相當於新生兒0.2mg/天的治療劑量,甲巰咪唑在乳汁的半衰期約為4小時。母體接受甲巰咪唑治療進行母乳餵養,長期研究未發現毒性。甲亢哺乳期治療與未哺乳婦女相同,推薦使用最低有效劑量,推薦小於20mg/天。
4.infantrisk:
母乳餵養新生兒攝入量<10%,認為藥物對於新生兒的影響可以忽略的。
(1)甲巰咪唑:母乳餵養新生兒攝入量為5.88~14.7%,哺乳期用藥分級為L2(有限證據證明可能合適)
(2)丙硫氧嘧啶:母乳餵養新生兒攝入量為1.8%,哺乳期用藥分級為L2(有限證據證明可能合適)
丙硫氧嘧啶和甲巰咪唑藥物信息對比
丙硫氧嘧啶和甲巰咪唑的服藥方法和時間:
哺乳期抗甲狀腺藥物應當在哺乳完畢後服用,最好服藥4小時後再哺乳。定期監測患兒的甲狀腺功能。
丙硫氧嘧啶:口服易吸收,血藥濃度在1小時達高峰,主要在肝臟代謝,半衰期為1~2小時,因此需要分次服用。
甲巰咪唑:口服由胃腸道迅速吸收,半衰期為3小時,甲巰咪唑在乳汁的半衰期約為4小時,所以哺乳媽媽哺乳在服藥4小時後對寶寶進行哺乳是可以的。
丙硫氧嘧啶和甲巰咪唑不良反應比較:
有研究發現,丙基硫氧嘧啶和甲巰咪唑(PTU)認為是哺乳期間選擇的抗甲狀腺藥物,然而丙基硫氧嘧啶的肝損傷的發生率高於甲巰咪唑,目前建議哺乳期首選甲巰咪唑治療。
以上資料顯示:
丙硫氧嘧啶和甲巰咪唑都屬於L2級,適當使用抗甲狀腺藥物來控制哺乳期媽媽的甲亢對母親和嬰兒是安全的。
藥物進入乳汁後不太可能會影響嬰兒甲狀腺功能或生理智力發育,在哺乳期媽媽用藥的研究中,很少證據表明會對嬰兒有害,丙硫氧嘧啶或甲巰咪唑使用後也不需要停止母乳餵養,但是丙硫氧嘧啶的肝毒性大於甲巰咪唑,所以哺乳期媽媽在選擇抗甲狀腺藥物首選甲巰咪唑治療,只有在服用甲巰咪唑出現過敏的情況下,可短期使用丙硫氧嘧啶。
特別提醒:
2018年02月09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修訂甲巰咪唑片說明書公告中說明甲巰咪唑片哺乳期患者是禁用的。
國外資料顯示關於甲巰咪唑的在哺乳期的使用如果在國內是屬於超說明書用藥!
超說明書用藥的5大原則
超藥品說明書用藥是指臨床實際使用藥品的用法、用量或適應證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說明書規定範圍內,為此常常被受爭議。因此,廣東省藥學會先後發布壹系列條令規範超說明書用藥,其中包括2010年3月,廣東省藥學會印發的《藥品未註冊用法專家***識》中提出了超說明書用藥的5大原則:
1. 在影響患者生活質量或危及生命的情況下,無合理的可替代藥品;
2. 用藥目的不是試驗研究;
3. 有合理的醫學實踐證據;
4. 經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及倫理委員會批準;
5. 保護患者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