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是國務院下設機構,是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基礎,整合了原其它部門承擔的衛生健康管理職能而設立部級機構。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第三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主要職責是:?
(壹)組織擬訂國民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制定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制定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參與制定國家藥典。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
(九)指導地方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黨和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壹)管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代管中國老齡協會,指導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擴展資料: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設下列內設機構:?
(壹)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人事司。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三)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承擔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
(四)財務司。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五)法規司。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規章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體制改革司。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預防控制局。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八)醫政醫管局。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九)基層衛生健康司。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壹)科技教育司。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十二)綜合監督局。承擔公***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十三)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十四)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十五)老齡健康司。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婦幼健康司。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七)職業健康司。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九)宣傳司。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十)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二十壹)保健局。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以及黨和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離退休幹部局。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衛健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