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包括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和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公立醫院藥品和醫療用品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國有文藝產品拍賣等。所有公共資源交易都納入集中交易中心。
以統壹的方式對管理和服務進行邏輯管理。
由於《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的壹些法律規定存在沖突,交易平臺出現了壹些問題。因此,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試點提供現實法律依據的來源,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設立多以事業單位的形式出現,未來四年事業單位改革將會如何,也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即將面臨的問題。
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遵循“政府主導、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範運作、部門監管、行政監管”的原則,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整合現有分散的專業交易平臺,創新監管機制,規範交易行為。切實解決公共資源交易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公眾利益和市場參與各方利益,打造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陽光交易平臺。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改革是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成立,整合和規範了公共資源交易流程,形成了統壹規範的業務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實行八個統壹,即統壹受理登記、統壹信息發布、統壹時間安排、統壹專家中介抽取、統壹發布中標通知書、統壹收費退費、統壹交易數據保存、統壹電子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