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質量控制的主要環節”:
第壹,生產過程
1.玉米、豆粕等飼料中的主要原料應符合綠色食品質量標準的要求;玉米、大豆基地環境(空氣、土壤、灌溉水)應通過環境監測,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要求;玉米和大豆種植過程中投入品(農藥和化肥)的使用應嚴格控制,以符合綠色食品農藥和化肥使用指南的要求。
2.嚴格控制飼料添加劑。如禁止使用任何藥用飼料添加劑,禁止使用激素和安眠鎮靜藥物。飼料添加劑的種類和方法應符合綠色食品飼料添加劑的要求。
3.建立嚴格的飼料加工管理制度,包括原料儲存、飼料加工、成品包裝和儲存,有別於普通飼料的管理制度。
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標準是綠色食品標準體系的核心,包括綠色食品生產原料使用指南和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兩部分。《綠色食品生產資料使用指南》包括《綠色食品生產用農藥、肥料、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獸藥、水產養殖藥物使用指南》,明確規定了允許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的生產資料及其使用方法、劑量、使用次數和停藥期。基於上述標準,根據不同農業區域的作物類型、畜牧業類型和生產特點,制定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包括農產品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和食品加工。
二、環境要求
1.要求生產者為動物提供充足的營養,提供良好的飼養環境,加強飼養管理,增強動物自身的抗病能力,優先預防豬病,建立嚴格的動物安全制度和生產記錄制度。如果必須在飼養中使用獸藥,可以使用綠色食品中允許使用的抗寄生蟲藥和抗菌藥,但應嚴格遵守規定的功能和用途、使用者、使用方法、劑量、療程和註意事項。
2.原則上要求有專門的綠色食品生豬屠宰、分割和冷藏車間,其衛生管理應符合綠色食品動物衛生標準的相關要求;要求建立嚴格的檢驗制度(如胴體檢驗、寄生蟲檢驗);屠宰場和分割車間使用的水應符合綠色食品加工用水的質量要求。
這是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規定了產地空氣質量標準、灌溉水質標準、漁業水質標準、畜禽養殖用水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的指標、濃度限值、監測和評價方法。
第三,產品質量
豬肉產品的質量應通過綠色食品指定的產品監測機構,符合綠色食品豬肉產品的質量要求。綠色食品的產品標準是衡量綠色食品最終產品質量的指標尺度。雖然與普通食品國家標準相同,規定了食品的外觀質量、營養質量和衛生質量,但其衛生質量要求高於現行國家標準,主要表現在檢測項目種類多、農藥殘留和重金屬指標嚴格。而且使用的主要原料必須是來自綠色食品原產地,按照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生產的產品。
第四,包裝和運輸
豬肉產品的包裝、運輸和儲存應當符合綠色食品的相應標準和規範。綠色食品包裝標識標準規定了包裝綠色食品產品時應遵循的原則,包括包裝材料的安全性和牢固性、節約資源和能源、減少或避免廢物產生、易於回收和降解等具體要求和內容。綠色食品的儲運標準要求保證綠色食品在儲運過程中不被汙染,品質不發生變化,有利於環保和節能。
通過這四個方面的“全程質量控制”,我們可以放心地吃“綠色豬肉”。
所有綠色食品都必須嚴格采用“全程質量控制”,這是保證綠色食品從土地到餐桌都讓人放心的核心標準。
來自:中國綠色產業網,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