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大常委會八十九次主任會議獲悉,上海市正在推出進壹步降低醫保人實際自負比例方面的多項舉措。近日從市人大常委會八十九次主任會議獲悉,本市正在推出進壹步降低醫保人實際自負比例方面的多項舉措。2013年,上海將要求在三級醫院使用自費藥品和耗材必須征得患者書面同意、嚴禁讓病人到院外購買藥品或醫療器械、對自費藥品和耗材使用情況實行動態監測和院內公示,並將逐步擴大到全市所有醫療機構。記者近日從市人大常委會八十九次主任會議獲悉,本市正在推出進壹步降低醫保人實際自負比例方面的多項舉措。市政府辦公廳對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復函稱,為進壹步降低醫保病人自付費用比例,本市相關部門正在推進多項舉措: ■研究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機制,按照國家相關"指導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今年試點運行。 ■研究制定醫保總額核定的科學辦法,基本形成醫保總額核算的數學模型,進壹步提高醫保基金精細化管理水平。 ■對本市的基本藥物目錄進行調整,全部實施"零差率"銷售,更好地滿足社區患者的用藥需求。 ■積極完善基本藥物 招標 采購辦法,選擇部分藥品實施"大包裝"、"簡包裝",進壹步降低基本藥物價格。 ■推進基本藥物的優先使用,提高二、三級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 ■調整本市單病種付費相關辦法,力爭形成按病種付費的試點方案。 ■加快推進基於市民電子健康檔案的衛生信息化建設,力爭今年6月實現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的互聯互通,對重復用藥和重復檢查起到警示功能。 ■積極推進公立醫院"醫藥分開"改革試點,近期在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啟動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取消藥品加成,從機制上切斷醫院與藥品之間的直接經濟利益關系。 ■研究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機制,按照國家相關"指導意見",結合本市實際,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今年試點運行。 ■研究制定醫保總額核定的科學辦法,基本形成醫保總額核算的數學模型,進壹步提高醫保基金精細化管理水平。 ■對本市的基本藥物目錄進行調整,全部實施"零差率"銷售,更好地滿足社區患者的用藥需求。 ■積極完善基本藥物 招標 采購辦法,選擇部分藥品實施"大包裝"、"簡包裝",進壹步降低基本藥物價格。 ■推進基本藥物的優先使用,提高二、三級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 ■調整本市單病種付費相關辦法,力爭形成按病種付費的試點方案。 ■加快推進基於市民電子健康檔案的衛生信息化建設,力爭今年6月實現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的互聯互通,對重復用藥和重復檢查起到警示功能。 ■積極推進公立醫院"醫藥分開"改革試點,近期在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啟動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取消藥品加成,從機制上切斷醫院與藥品之間的直接經濟利益關系。 ■研究制定醫保總額核定的科學辦法,基本形成醫保總額核算的數學模型,進壹步提高醫保基金精細化管理水平。■對本市的基本藥物目錄進行調整,全部實施"零差率"銷售,更好地滿足社區患者的用藥需求。 ■積極完善基本藥物 招標 采購辦法,選擇部分藥品實施"大包裝"、"簡包裝",進壹步降低基本藥物價格。 ■推進基本藥物的優先使用,提高二、三級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 ■調整本市單病種付費相關辦法,力爭形成按病種付費的試點方案。 ■加快推進基於市民電子健康檔案的衛生信息化建設,力爭今年6月實現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的互聯互通,對重復用藥和重復檢查起到警示功能。 ■積極推進公立醫院"醫藥分開"改革試點,近期在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啟動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取消藥品加成,從機制上切斷醫院與藥品之間的直接經濟利益關系。 ■積極完善基本藥物招標采購辦法,選擇部分藥品實施"大包裝"、"簡包裝",進壹步降低基本藥物價格。 ■推進基本藥物的優先使用,提高二、三級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 ■調整本市單病種付費相關辦法,力爭形成按病種付費的試點方案。 ■加快推進基於市民電子健康檔案的衛生信息化建設,力爭今年6月實現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的互聯互通,對重復用藥和重復檢查起到警示功能。 ■積極推進公立醫院"醫藥分開"改革試點,近期在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啟動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取消藥品加成,從機制上切斷醫院與藥品之間的直接經濟利益關系。 ■推進基本藥物的優先使用,提高二、三級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調整本市單病種付費相關辦法,力爭形成按病種付費的試點方案。■加快推進基於市民電子健康檔案的衛生信息化建設,力爭今年6月實現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的互聯互通,對重復用藥和重復檢查起到警示功能。■積極推進公立醫院"醫藥分開"改革試點,近期在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啟動公立醫院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取消藥品加成,從機制上切斷醫院與藥品之間的直接經濟利益關系。
法律客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參保人員應當持本人醫療保障憑證就醫、購藥,並主動出示接受查驗。參保人員有權要求定點醫藥機構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
參保人員應當妥善保管本人醫療保障憑證,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為購藥的,應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參保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參保人員有權要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提供醫療保障咨詢服務,對醫療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