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續租合同(租戶、連帶擔保人、資信狀況再確認、管理費、修繕管理基金)確實進行。
即使月租按時到賬,租客或其共同擔保人的情況(就業、收入)或在買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也可能存在問題。續簽租賃合同時,要借機認真重新審視承租人的自身條件和住房條件。
第二,規避租客帶來的風險,註意挑選。
如果租客品行不好,就會出現遲交房租、損壞室內設備、鄰裏糾紛等問題。在選擇購買的時候,要通過賣家和賣家的中介對情況了如指掌。
三、對於突發事件,要快速反應。
認真處理租客的問題沒有錯,但是有壹些突發情況,比如租客鑰匙丟失、被盜等問題,如果不能及時應對,會導致租客拒租或者發生意外。
四、提高房客應註意的對策。
即使房間沒人住,也會有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成為赤字。所以租房時盡量委托有實力的中介,可以適當降低入住標準。
五、房地產、稅務、會計、法律等知識要盡量了解。
多了解壹些相關的業務知識,在與相關企業談判時就更有優勢,也可以規避“不懂”帶來的業務風險。
六、在與房地產相關公司(建築、交易、中介、物業管理、金融機構、保險公司)打交道時,要註意規避風險。
關聯公司破產會直接導致風險劇增。在進行業務合作時,要詢問對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和經營情況,定期聯系,了解當前情況。
7.始終持有部分現金流。
維修修繕、房租滯納金、租客退租時退還押金、裝修費、空房、租房廣告費,這些都是日常經營和租賃中需要用錢的地方。通常情況下,應該有足夠的現金流來應付可能的開支。
八、在選擇房地產時,自然災害風險應壹並考慮。
應註意自然災害風險高的地區。沿海,木屋,低窪地區,核電站附近,壹樓帶餐飲的房子,塔式公寓等類型需要慎重考慮。
九、為避免死亡風險,加入人壽保險並指定繼承人。
為了做好突然身故或重度殘疾的準備,需要購買個人壽險,享受繼承人(配偶、子女)的保險信息。本來房產是為了家庭成員分配的。如果因為突發意外而沒有告知家屬保險的細節,那麽在繼承遺產和支付保險金的時候會增加很多麻煩。
十、為避免不動產受損,加入各種損害保險(不動產綜合保險、火災、地震保險、租金保證社、第三者損害賠償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為了避免各種未知的傷害,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添加必要的保險。另外,在日本,保險分為* * *自有部分和私有部分,選擇時要註意兩者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