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以可以協商,要求藥店少收處方費,不成可以退貨。
3.如果對藥店的處理不滿,可以可撥打12358(物價局)進行投訴。
4.如果對藥店的處理不滿,也可以撥打12331(食藥監局)投訴。
12331是國家食藥監局在2011年12月印發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各地開通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電話。《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已經於2015年12月2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除電話外,單位、個人可通過信件、互聯網、傳真、走訪、手機短信等方式,向監管部門反映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在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接到投訴舉報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統壹編碼管理,專人負責,並於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投訴舉報對象及違法行為明確,並屬於本行政區管轄的,應予受理。全部辦結的期限壹般為60個工作日,情況復雜的,延長期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