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註射用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
目錄
1成分
2性質
3適應癥
4規格
5用法用量
6不良反應
7禁忌癥
8註意事項
9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10 兒童
11 老年病
12 藥物毒性
13 藥物代謝動力學
14 貯藏
15 有效期
成分
重組人促紅細胞生成素。
性狀編輯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pH 6.9 ± 0.5。
適應癥編輯
腎功能不全引起的貧血,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治療和非透析治療的慢性腎功能衰竭。
規格編輯
3000IU
用法用量編輯
本品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可皮下註射或靜脈註射,每周給藥2~3次,劑量需根據患者的貧血程度、年齡等相關因素進行調整,以下為壹般治療的推薦方案:治療期:血液透析推薦劑量開始 血液透析患者的推薦起始劑量為每周 100-150U/kg 體重,非透析患者的推薦起始劑量為每周 75-100IU/kg 體重。如果紅細胞血色素的升高不理想(每周低於 0.5 Vol%),可在 4 周後增加劑量,每周 15-30IU/kg 體重,但每周最大劑量不應超過 30IU/kg 體重。紅細胞壓積應增至 30-33vol%,但不應超過 34vol%。維持階段:如果紅細胞壓積達到 30-33 Vol%,或/和血紅蛋白達到 100-110 g/l,則進入維持階段。建議將劑量調整至治療劑量的 2/3,然後每 2 至 4 周檢查壹次紅細胞壓積,以調整劑量,避免紅細胞生成過多,並將紅細胞壓積和血紅蛋白維持在適當水平。
不良反應編輯
1.壹般反應:少數患者在用藥初期可出現頭痛、低熱、乏力等癥狀,個別患者可出現肌痛、關節痛等癥狀。絕大多數不良反應經對癥治療後可好轉,不影響繼續用藥,極少數病例上述癥狀持續存在,應考慮停藥。2.過敏反應:極少數患者可能出現皮疹或蕁麻疹等過敏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因此,首次使用或再次使用本品時,建議先少量使用,確定無異常反應後再全量註射;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藥並妥善處理。3.心腦血管系統:血壓升高,原有的高血壓和頭痛惡化,意識障礙,因高血壓腦病發生痙攣,甚至可能引起腦出血。因此,在註射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期間,應註意並定期觀察血壓變化,必要時應減量或停藥,並調整降壓藥物劑量。4.血液系統:隨著紅細胞受壓面積的增加,血液粘稠度可明顯增加,應註意預防血栓形成。5.肝臟:偶見 GOT 和 GPT 升高。6.胃腸道:有時會出現惡心、嘔吐、食欲不振和腹瀉。
禁忌編輯
1.未控制的嚴重高血壓患者。2.對本品或其他促紅細胞生成素制劑過敏者。3.合並感染的患者,建議在使用本品前控制感染。
註意事項 編輯
1.服用本品期間應定期檢查紅細胞壓積(用藥初期每周壹次,維持期每兩周壹次),註意避免紅細胞生成過多(確認紅細胞壓積在36 vol%以下)。如果發現紅細胞增長過快,應采取適當的處理措施,如暫停用藥。2.使用本品有時會引起血清鉀輕度升高,應適當調整飲食,如出現血鉀升高,應遵醫囑調整劑量。3.3.心肌梗塞、肺梗塞、腦梗塞患者,有藥物過敏史及有過敏傾向的患者慎用。4.4. 在治療期間,由於有效的造血,鐵的需求量會增加。血清鐵濃度通常會下降。如果患者血清鐵蛋白低於 100ng/ml 或轉鐵蛋白飽和度低於 20%,應每天補充鐵劑。5.葉酸或維生素 B12 不足會降低本品的療效。鋁嚴重超標也會影響藥效。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編輯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安全性尚未確定。
兒童用藥編輯
早產兒、新生兒和嬰幼兒用藥的安全性尚未確立。
老年用藥編輯
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時,應監測血壓和紅細胞壓積,並適當調整給藥劑量和次數。
藥理毒理編輯
紅細胞生成素(EPO)是腎臟分泌的壹種活性糖蛋白,作用於骨髓中的紅系造血祖細胞,促進其增殖和分化。本品為重組人促紅細胞生成素(rhEPO),與天然產物相比,體內外生物效應基本相同。藥效學實驗表明,本品可提高紅系造血祖細胞(CFU-E)的集落生成率。對慢性腎功能衰竭性貧血有明顯的治療作用。
藥代動力學編輯
皮下註射該藥吸收緩慢,2小時後可見血清促紅細胞生成素濃度升高,血藥濃度達峰時間為18小時,骨髓是特異性攝取器官,該藥主要為肝、腎攝取。促紅細胞生成素給藥後大部分在體內代謝,動物(大鼠)實驗表明,除肝臟外,小部分藥物在腎臟、骨髓和脾臟降解。腎臟不是促紅細胞生成素的主要排泄器官,在使用促紅細胞生成素的貧血患者中,只有不到 10%的藥物以原形通過腎臟排出體外。
貯藏編輯
2-8°C避光保存
有效期編輯
24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