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肌內註射。成人壹次2ml,或遵醫囑。在監護情況下極量為壹日6ml。2歲以下:壹次0.5~ 1ml;2~ 5歲:壹次1~ 2ml;大於5歲:壹次2ml。本品不宜連續使用。
不良反應1.過敏性休克,表現為胸悶、頭暈、惡心嘔吐、血壓下降、大汗淋漓等癥狀,應立即停藥並搶救。
2.粒細胞缺乏,紫癜,有時急性起病。
3.皮疹、蕁麻疹、表皮松解癥等。
禁忌1.對吡唑酮類或巴比妥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用本品有過敏史者禁用。
註意事項1.肌內註射前應向病人詢問是否有吡唑酮類或巴比妥類藥物過敏史,有過敏史者應避免使用本品,過敏性體質者亦應慎用。
2.不得與其他藥物混合註射。
3.長期使用可引起粒細胞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及肝腎損壞等嚴重中毒反應。
4.呼吸系統有嚴重疾病及呼吸困難者慎用本品。
5.體弱者慎用。
6.本品僅對癥治療,在解除高熱癥狀後應對因治療,在應用本品無明顯效果時應改用其它方法治療,避免盲目大量應用本品。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老年患者的肝腎功能有壹定程度的生理性減退,應采用較小治療量。
藥物相互作用巴比妥有抑制呼吸中樞作用,對能抑制呼吸的藥物有加強作用,如硫酸慶大黴素等,應禁止同時應用。
藥物過量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毒理
1.藥理作用:
本品為解熱鎮痛藥。氨基比林和安替比林同屬於吡唑酮類解熱鎮痛藥,能抑制下視丘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釋放,恢復體溫調節中樞感受神經元的正常反應性而起退熱作用;同時還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而起鎮痛作用。氨基比林並能抑制炎癥局部組織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釋放,穩定溶酶體膜,影響吞噬細胞的吞噬作用而起到抗炎作用。合用巴比妥,可加強鎮痛作用。
2.毒理研究: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代動力學
氨基比林t1/2為1~4小時,大部分在肝內去甲基成為4-氨基安替比林,再經乙酰化變成N-乙酰氨基安替比林,自尿中排出。
安替比林t1/2約12小時, 肝中代謝羥化,與葡萄醛酸結合在尿中排出,約5%為原形從尿中排出。
貯藏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低硼矽玻璃安瓿裝,10支/盒。
有效期24個月
執行標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品標準化學藥品地方標準上升國家標準(第十四冊)WS-10001-(HD-1327)-2003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1025237
生產企業河南天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