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治療是指機體免疫狀態低下或增高,人為增強或抑制機體免疫功能,以達到治療疾病的目的。免疫治療的方法很多,適用於多種疾病的治療。
免疫療法的應用範圍:
1,早期癌癥患者,輕度患者。
2、對於放化療患者:
放、化療前血培養,放、化療後自體細胞回輸,可降低放、化療的毒副作用和感染率,提高放、化療療效;同時可以防止腫瘤復發和轉移。
3.對於放化療無效或對化療藥物耐藥的患者:
直接應用自體細胞免疫療法可以控制腫瘤的快速生長,防止腫瘤的復發和轉移;達到延長壽命,提高生活質量的目的。
4.對於失去手術機會或復發轉移的晚期癌癥患者:
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直接應用自體細胞免疫療法細胞療法,可以迅速緩解晚期癌癥患者的癥狀,延長生存期。
哪些醫療費用不能報銷:
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
2、自殺、自殘(精神病)除外;
3、打架、鬥毆、酗酒、吸毒等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造成傷害的;
4、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醫療事故等。;
5、由於美容、整形、身體缺陷等原因。;
6.屬於工傷保險(含職業病)或生育保險範圍的;
7、國家和省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