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藥店價格欺詐幾倍賠償?
藥店構成價格欺詐的,應當按照購進藥品價格的三倍賠償。《中華人民****、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的規定請求經營者賠償損失,並有權請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二、價格欺詐的認定標準是什麽?
(壹)標價簽、價目表等標明的商品名稱、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 (二)對同壹種商品或者服務,在同壹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二)對同壹種商品或者服務,在同壹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吸引顧客,高價進行結算的; (三)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騙他人與其交易的; (四)標示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最優價等價格的。,標示的價格沒有依據或者無法從元比較的; (五)降價銷售折價商品或者服務,以此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 (六)銷售折價商品或者服務標示折價商品或者服務,折價幅度與實際不符的; (七)銷售報廢商品,不標明報廢商品和報廢商品價格的; (七)采取價外贈送方式銷售商品和服務,不如實標明贈送的商品、數量或者贈送的商品為假冒偽劣商品的; (八)收購、銷售附有價格附加條件的商品和服務,不標明或者模糊標明附加條件的; (九)其他欺騙性價格標示。 總之,如果您在購買藥品時發現藥店存在價格欺詐這種情況,消費者可以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情況屬實的,相關行政部門將對涉嫌價格欺詐的藥店進行調查處理,日常生活中,無論是購買藥品還是購買其他商品,壹定要註意查看購物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