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殘等級:根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與職業病傷殘等級劃分》(GB/T 16180-2006),妳父親右前臂截肢,預計傷殘等級為三級(具體以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準),以下暫按三級計算;
2.計算基數:寧德市2012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3504元(3625元/月)。
3.公司給妳父親交工傷保險了嗎?未繳納的,按照上述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二、如海參養殖戶已依法登記,適用工傷賠償標準,主要是:
醫療期間的費用:
(1)醫療費用
1.要求: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
3.備註: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不需要到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診。
(2)交通和住宿費用
1.標準:具體標準由總體規劃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在統籌地區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
(3)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項。
3.備註:根據當地規定,康復治療需要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評估。
(4)輔助器具費用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的。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5)帶薪停工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單位按月發放。
2.要求:壹般帶薪停工時間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4.備註:帶薪停工期限根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和各地帶薪停工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按照當地規定。
(6)護理費用
1.標準:(1)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2)經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人生活不能自理,按地面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統籌;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地面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統籌。
2.要求:生活護理費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第三十四條。
傷殘津貼
(7)傷殘津貼(約674975)
1,壹次性傷殘津貼:3625×23=83375。
2.傷殘津貼:3625×80%×(60-43)×12 = 591600。
三、海參養殖戶,屬於無營業執照或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的,參照《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壹次性賠償辦法》進行賠償,包括
1.治療期間的費用(指以上兩項中的醫療費、交通住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及護理費)。
2.壹次性補償:43504×12=522048。
4.如果對方拒絕支付賠償金,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請聯系:/Html/?514.html
以上信息供參考。因為每個人的情況不壹樣,相關費用也不清楚,具體金額可以根據以上標準自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