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品過期的處罰規定是:
(1)過期藥品是屬於劣藥,藥店銷售過期藥品的,藥品監督部門可以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銷售藥品貨值金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許可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
任何個體,單位,禁止生產、銷售劣藥。所謂劣藥指的是藥品成分的含量沒有遵守或按照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現以下情形的也按照劣藥處理:
(壹)藥品上面沒有明確標註有效期,或者標註的有效期有明顯修改的痕跡;
(二)藥品上面沒有明確標註生產編號的,或者已標註的生產編號有明顯修改的痕跡;
(三)該藥品已經遠遠超出其有效期的;
(四)直接包裝藥品的材料或者保存藥品的容器沒有經過國家藥品機關批準的;
(五)未經藥品機關允許,擅自為藥品添加輔助材料的,這裏的輔料包括著色劑,香料,防腐劑等;
(六)除上述外其他不遵守或按照藥品規定的。
二、買到過期藥怎麽舉報
1、保留好證據。藥店買到過期藥,把證據保留好,因為這是維權的依據。比如保留好藥品和購買票據等。有了這些證據,才能去有效的維權;
2、撥打電話投訴。在藥店買到過期藥,可以撥打電話投訴,比如撥打壹些主管部門的電話,把購買藥物的地點和購藥經過講清楚就行;
3、寫投訴信投訴。在藥店買到過期藥,也可以寫投訴信投訴。為了保護自己的隱私或者不想透漏個人信息,也可以去寫壹封匿名信投訴妳的購藥經歷,然後寄給主管部門,請予以查處;
4、官網留言投訴。在藥店買到過期要求,也可以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官網留言投訴。在留言投訴板塊把具體事實描述清楚,還可以附上證據照片,請相關部門查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