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平是抗驚厥藥、鎮痛藥。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結晶性粉末;幾乎無臭。臨床用於精神運動性發作,大發作;緩解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預防和治療雙相性躁狂抑郁癥;能對抗由地高辛中毒所引起的心律失常。口服吸收慢而不完全,存在腸肝再循環。血清水平>10μg/ml與***濟失調,眼球震顫相關聯。
2 卡平藥典標準 2.1 品名 2.1.1 中文名卡平
2.1.2 漢語拼音Kamaxiping
2.1.3 英文名Carbamazepine
2.2 結構式2.3 分子式與分子量
C15H12N2O 236.27
2.4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本品為5H二苯並[6,f]氮雜革5甲酰胺。按幹燥品計算,含C15H12N2O應為98.0%~102.0%。
2.5 性狀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結晶性粉末;幾乎無臭。
本品在三氯甲烷中易溶,在乙醇中略溶,在水或乙醚中幾乎不溶。
2.5.1 熔點本品的熔點(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C)為189~193℃。
2.6 鑒別(1)取本品約0.1g,加硝酸2ml,置水浴上加熱,即顯橙紅色。
(2)取本品,加乙醇溶解並稀釋制成每1ml中含10μg的溶液,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A)測定,在238nm與285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在285nm波長處的吸光度為0.47~0.51。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94圖)壹致。
2.7 檢查 2.7.1 酸堿度取本品1.0g,加水20ml,攪拌15分鐘,濾過,取續濾液10ml,加酚酞指示液1滴,用氫氧化鈉滴定液(0.01mol/L)滴定,消耗氫氧化鈉滴定液(0.01mol/L)不得過0.50ml;再加甲基紅指示液3滴,用鹽酸滴定液(0.01mol/L)滴定,消耗鹽酸滴定液(0.01mol/L)不得過1.0ml。
2.7.2 氯化物取本品1.0g,加水100ml,煮沸,放冷,濾過,取續濾液50ml,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A),與標準氯化鈉溶液7.0ml制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140%)。
2.7.3 有關物質取本品約50mg,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25ml使溶解,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50ml量瓶中,用甲醇-水(1:1)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50ml量瓶中,用甲醇-水(1:1)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溶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色譜條件試驗,取對照溶液20μl註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主成分色譜峰的峰高約為滿量程的25%,再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各20μl分別註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峰保留時間的6倍。供試品溶液的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的主峰面積(0.2%),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2.5倍(0.5%)。
2.7.4 幹燥失重取本品,在105℃幹燥2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0.5%(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L)。
2.7.5 熾灼殘渣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2.7.6 重金屬取熾灼殘渣項下的遺留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2.8 含量測定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測定。
2.8.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用氰丙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以甲醇-四氫呋喃-水(120:30:850)為流動相(1000ml中含0.2ml甲酸和0.5ml三乙胺);檢測波長為230nm。取卡平對照品約25mg,置100ml量瓶中,用甲醇-水(1:1)溶液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取20μl註入液相色譜儀,理論板數按卡平峰計算不低於5000,卡平峰與相鄰雜質峰的分離度應符合要求[1]。
2.8.2 測定法取本品約50mg,精密稱定,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25ml,振搖使溶解,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25ml量瓶中,用甲醇-水(1:1)溶液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20μl註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卡平對照品,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即得。
2.9 類別抗驚厥藥、鎮痛藥。
2.10 貯藏遮光,密封保存。
2.11 制劑(1)卡平片? (2)卡平膠囊
2.12 版本《中華人民***和國藥典》2010年版
3 卡平說明書 3.1 藥品名稱卡平
3.2 英文名稱Carbamazepine ,Carpine, Finlepsin, Macrepan,Stazepan, Tegretol,Tempord
3.3 卡平的別名氨甲酰苯卓;氨甲酰氮卓;叉癲寧;得利多;得利益多;芬來普辛;甲酰苯卓;卡巴咪唑;卡馬咪嗪;卡馬西平;立痛定;痛經寧;痛驚寧;痛可靈;退痛;酰氨咪唑;酰胺咪嗪;氨甲酸苯卓;卡巴咪嗪;山胺咪嗪;痛痙寧;得理多
3.4 分類神經系統藥物 > 抗癲癇藥物 > 其他
3.5 劑型1.片劑:100mg,200mg,400mg;
2.緩釋片:200mg,400mg;
3.咀嚼片:100mg,200mg;
4.膠囊:200mg;
5.糖漿:20mg(1ml);
6.栓劑:125mg,250mg。
3.6 卡平的藥理作用1.抗驚厥作用:可能是通過增強鈉通道的滅活效能,限制突觸後神經元高頻動作電位的發放,以及通過阻斷突觸前鈉通道和動作電位發放,阻斷神經遞質的釋放,從而調節神經興奮性,產生抗驚厥作用。
2.抗外周神經痛作用:可能是通過作用於γ氨基丁酸(GABA)B受體而產生鎮痛效應,並與調節Ca2+通道有關。
3.抗利尿作用:可能與 *** 抗利尿激素(ADH)釋放和加強水分在遠端腎小管的重吸收有關。
4.抗人格障礙和躁狂抑郁作用:可能與抑制多巴胺和腎上腺素的積蓄有關。
5.抗心律失常作用:卡平可輕度延長房室傳導、降低4相自動除極電位及延長浦氏纖維的動作電位時間。此外,卡平還有膜穩定作用,對室性或室上性早搏均有效,可使癥狀消除,尤其對伴有慢性心功能不全者療效更好。
3.7 卡平的藥代動力學卡平口服吸收緩慢,且因人而異。口服卡平400mg後4~5h血藥濃度達峰值8~10μg/ml,但個體間差異很大,可在0.5~25μg/ml之間變動。卡平抗癲癇作用的起效時間相差很大,約經8~72h可緩解三叉神經痛。達到穩態血藥濃度的時間為40h(8~55h),成人的治療性血藥濃度為4~12μg/ml。卡平生物利用度為58%~85%,蛋白結合率約為76%。經肝臟代謝,能誘發自身代謝,半衰期平均為12~17h。主要代謝產物10,11環氧化卡平的蛋白結合率為48%~53%,半衰期為5~8h。72%經腎臟排出,28%隨糞便排出。
3.8 卡平的適應證1.癲癇復雜部分性發作(精神運動性發作或顳葉癲癇)、全身強直陣攣性發作、上述兩種混合性發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發作。
2.緩解三叉神經痛、舌咽神經痛、脊髓癆的閃電樣痛、糖尿病周圍神經痛、患肢痛、外傷後神經痛和某些皰疹後神經痛等神經源性疼痛。
3.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郁癥;治療情感性精神分裂癥、頑固性精神分裂癥及邊緣系統功能障礙有關的失控綜合征等精神疾病。
4.神經原性尿崩癥。
5.不安腿綜合征(Ekbom綜合征)、面肌抽搐。
6.戒酒綜合征。
7.心律失常。
3.9 卡平的禁忌證1.心臟房室傳導阻滯者。
2.血小板、血常規及血清鐵嚴重異常者。
3.有骨髓抑制病史者。
4.心、肝、腎功能不全者。
5.孕婦和哺乳期婦女。
6.對卡平及三環類抗抑郁藥過敏者。
3.10 註意事項1.(1)酒精中毒者;(2)心臟疾病患者(包括器質性心臟病和充血性心臟病);(3)冠狀動脈病患者;(4)糖尿病患者;(5)青光眼患者;(6)對其他藥物有血液方面不良反應史者(卡平誘發骨髓抑制的危險性增加);(7)尿瀦留者。
2.藥物對老人的影響:老年患者對卡平較敏感,可引起精神錯亂、激動不安、焦慮、房室傳導阻滯或心動過緩。
3.藥物對妊娠的影響:卡平能透過胎盤屏障,FDA妊娠分類為D類。
4.藥物對哺乳的影響:卡平可通過乳汁分泌,乳汁中濃度約為血藥濃度的60%。
5.藥物對檢驗值或診斷的影響:(1)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堿性磷酸酶、血清膽紅素、尿糖、尿蛋白含量檢測值升高;(2)甲狀腺功能試驗值降低;(3)血鈣濃度降低。
6.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1)全血細胞計數(包括血小板、網織紅細胞)以及血清鐵檢查。在給藥前檢查壹次,治療開始後應經常復查達2~3年:(2)尿常規;(3)血尿素氮;(4)肝功能試驗;(5)卡平血藥濃度測定;(6)眼科檢查(包括裂隙燈、檢眼鏡和眼壓計檢查)。
7.卡平對癲癇典型或不典型失神發作、肌陣攣或失神張力發作無效,對鋰劑、抗精神病藥或抗抑郁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癥有效。
8.卡平止痛效應限於神經源性疼痛。
9.飯後立即服藥,可減少胃腸道反應。
10.服用卡平應避免大量飲水,以防導致水中毒反應。
11.服藥過程中可出現口渴,糖尿病患者可能引起尿糖增加。
12.開始時應用小劑量,然後逐漸增加,直到獲得良好療效或出現不良反應為止。已用其他抗癲癇藥治療的患者加用卡平時,用量也應逐漸增加。在開始治療的4周左右可能需要增加劑量,以避免由自身誘導所致的血藥濃度降低。癲癇患者突然撤藥可引起驚厥或癲癇持續狀態。
13.遇有下列情況應停藥:(1)有肝臟中毒癥狀或活動性肝病時應立即停藥。(2)有骨髓抑制的明顯證據時應立即停藥。但如果癲癇癥狀只有應用卡平才能控制時可考慮減量,密切隨訪白細胞計數,如白細胞計數逐漸回升,可再加大劑量,以達到控制癲癇發作的劑量。(3)有心血管方面不良反應或出現皮疹時,應立即停藥。(4)用作特異性疼痛綜合征的止痛藥時,如果疼痛完全緩解,應每月減量或停藥。
14.如發生嗜睡、眩暈、頭昏、肌肉軟弱或***濟失調,需註意是否為中毒先兆。用藥過量的癥狀有無尿、少尿、尿瀦留、心血管方面的反應(包括傳導阻滯、心律不齊、高血壓、低血壓、休克)、惡心、嘔吐、***濟失調、手足徐動及抽搐等,以兒童多見;還可出現反射亢進、運動減少、瞳孔散大、震顫、呼吸抑制。上述過量癥狀可在過量服藥後1~3h內出現。
15.過量的治療:(1)需催吐或洗胃;給予藥用炭或輕瀉藥阻止吸收;采取加速排泄的措施,如利尿。僅在嚴重中毒並有腎衰竭時才有指征進行透析。(2)小兒嚴重中毒時可能需要換血,並需持續觀察呼吸、心功能、血壓、體溫、瞳孔反應、腎和膀胱功能數天。如有呼吸抑制,應給氧,並進行機械輔助呼吸,必要時行氣管插管。血壓下降和休克時,可擡高雙下肢、使用血容量擴張劑及升壓藥。出現驚厥時需用安定或巴比妥類藥,但這兩類藥可能加重呼吸抑制、低血壓和昏迷。患者如在過去壹周內用過單胺氧化化酶抑制藥,則不宜用苯巴比妥。
3.11 卡平的不良反應1.常見視力模糊、復視、眼球震顫、嗜睡。卡平還可能激發潛在的精神病、引起老年人精神錯亂或激動不安,不良反應發生率隨血藥濃度的增高而增高。罕見中樞神經毒性反應,表現為說話困難、口齒不清、抑郁、心神不定、強直以及難以解釋的幻聽、不能控制的軀體運動、幻視等。
2.消化系統:常見口渴、惡心、嘔吐;少見嚴重腹瀉;罕見過敏性肝炎,表現為黑尿、糞便顏色變淺、皮膚鞏膜黃染等。
3.呼吸系統:罕見過敏性肺炎。
4.心血管系統:罕見心律失常,房室傳導阻滯、心動過緩、充血性心力衰竭、水腫、高血壓或低血壓、血栓性靜脈炎、昏厥等。
5.血液系統:罕見再生障礙性貧血,粒細胞減少、全血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性紫癜、骨髓抑制、淋巴結瘤。
6.內分泌代謝:可見低鈉血癥,表現為無力、惡心、嘔吐、精神錯亂、神經系統異常、恍惚以及癇樣發作增多等;少見低鈣血癥,表現為癲癇發作頻率增加、肌肉或腹部痙攣;罕見骨質疏松、急性間歇性卟啉癥。
7.泌尿生殖系統:罕見腎中毒、急性腎衰竭。國外有導致性功能障礙的報道。
8.皮膚:少見StevensJohnson綜合征、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癥或紅斑狼瘡樣綜合樣綜合征,表現為皮疹、蕁麻疹、瘙癢、發熱、骨關節痛、疲勞或無力等。
9.其他:罕見腺體瘤、感覺異常和周圍神經炎。
3.12 卡平的用法用量1.抗驚厥:開始時每次100mg,每天2~3次;第二天後每天增加100mg,直到出現療效為止。維持時應根據情況調整至最低的有效量,分次服用。要註意劑量個體化,最高量每天不超過1200mg。
2.鎮痛:開始時每次100mg,每天2次;第二天後隔日增加100~200mg,直至疼痛緩解,維持量為每天400~800mg,分次服用,每天最高劑量不超過1200mg。
3.糖尿病神經病變引起的疼痛:每次200mg,每天2~4次。
4.抗利尿:單用時每天300~600mg;與其他抗利尿藥合用,則每天服200~400mg,分3~4次服用。
5.抗躁狂或抗精神病:開始時每天200~400mg,以後每周逐漸增加劑量,通常成年人的 *** 為1200mg,壹般分3~4次服用。少數用至每天1600mg。
6.戒酒綜合征:平均劑量為每次200mg,每天3~4次。對嚴重病例,最初幾天的劑量可增加至每次400mg,每天3次。
7.心律失常:每天300~600mg,分2~3次服。
3.13 藥物相互作用1.卡平與氯磺丙脲、氯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壓素、賴氨加壓素、垂體後葉素、加壓素等合用時,可加強抗利尿作用。
2.洛沙平、馬普替林、噻噸類、三環類抗抑郁藥、紅黴素、竹桃黴素、異煙肼、維拉帕米、地爾硫?,右丙氧芬、維洛沙嗪、氟西汀、西咪替丁、乙酰唑胺、達那唑、地昔帕明等藥可提高卡平的血藥濃度,出現毒性反應。
3.與對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單次超量或長期大量使用)時,可增加肝臟中毒的危險,並使對乙酰氨基酚的療效降低。
4.與腺苷合用,可增加心臟傳導阻滯程度。
5.與碳酸酐酶抑制藥合用時,出現骨質疏松的危險性增加,故出現早期癥狀時應立即停用碳酸酐酶抑制藥,必要時給予相應的治療。
6.與鋰鹽,甲氧氯普氯普胺,或與精神安定藥(如氟哌啶醇、硫利達嗪)合用,能增加神經系統的副作用。
7.與香豆素類抗凝藥、雌激素、含雌激素的避孕藥、環孢素、洋地黃類(地高辛除外),多西環素、左甲狀腺素或奎尼丁等合用時,可使後者藥效降低。
8.卡平可以降低諾米芬辛的吸收並加快其消除。
9.鋰劑可以降低卡平的抗利尿作用。
10.與口服避孕藥合用,可發生 *** 大出血及避孕失敗。
11.與某些利尿藥合用(如氫氯塞嗪、速尿)可引起低鈉血癥。
12.卡平對非除極肌松劑(如泮庫銨)有拮抗作用。
13.與單胺氧化化酶(MAO)抑制藥合用時,可引起高熱或(和)高血壓危象、嚴重驚厥甚至死亡,兩藥應用時應至少間隔14天。當卡平作為抗驚厥藥時,MAO抑制藥可以改變癲癇發作的類型。
14.可降低酒精的耐受性。
15.葡萄柚汁可使卡平血藥濃度峰值增加。
3.14 專家點評臨床應用卡平治療癲癇的範圍越來越廣,已成為治療多種癲癇類型的首選藥。該藥對全面強直陣攣發作、單純部分性發作、復雜部分性和混合型發作療效較好。但對典型和不典型失神發作、肌陣攣或失張力發作無效,如錯誤應用,可加重癲癇發作。
4 卡平中毒卡平(酰胺咪嗪,卡巴咪嗪,得理多)的抗癲癇機制尚不清楚。臨床用於精神運動性發作,大發作;緩解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預防和治療雙相性躁狂抑郁癥;能對抗由地高辛中毒所引起的心律失常。口服吸收慢而不完全,存在腸肝再循環。血漿蛋白結合率76%,其代謝產物10,11環氧化卡平也有抗驚厥和抗神經痛作用,它的蛋白結合率為48%~53%。血漿半衰期為25~65h,代謝物為5~8h,分布容積1.4L/kg,過量後可達3L/kg。成人的有效治療血濃度是4~12μg/ml。口服400mg後4~5h,血濃度峰可達8~10μg/ml。血清水平>10μg/ml與***濟失調,眼球震顫相關聯。臨床推薦最大治療量成人為1600mg/d;兒童30mg/(kg?d),最大量lg/d,分次服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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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臨床表現[2]
1.不良反應發生率隨血藥濃度的增高而增加(>8.5~10μg/ml):
(1)胃腸道反應不常見,也輕微。偶有肝炎和肝膽汁淤積發生。
(2)較常見有視力模糊、復視。
(3)較不常見有過敏反應StevensJohnson Syndrome。
(4)罕見不良反應有腺體病或淋巴腺病(腺體腫脹)。
(5)心律失常或房室傳導阻滯或心動過緩。
(6)粒細胞減少和骨髓抑制,急性腎衰竭較為罕見。
(7)中樞神經系統表現,語言困難或不清、精神抑郁不安或神經質、耳鳴、顫抖、幻視、不能控制的軀體運動、SLE綜合征。
(8)應用卡平的患者中約1%病人出現蛋白尿。
(9)周圍神經病。
(10)低鈣血癥:發作頻率增多的肌肉或腹部痙攣。
(11)急性尿紫質病,尿色呈深暗色。
(12)栓塞性脈管炎。
2.抗利尿激素分泌過多綜合征:卡平 *** 抗利尿激素釋放,引起水瀦留,血容量增加,低鈉血癥,導致精神異常及抽搐。
3.如出現眩暈、嗜睡、頭昏、軟弱、肌肉***濟失調時,應警惕為中毒先兆。
4.急性中毒常在過量攝入後1~3h發病。以神經肌肉表現為主;尚可有心率增快、血壓改變、休克和傳導障礙等心血管癥狀。出現糖尿和腦電圖異常。
4.2 實驗室檢查血液中卡平的濃度壹般大於其治療濃度。[2]
4.3 診斷卡平中毒的診斷要點為[2]:
1.有服用或誤服卡平史,出現上述臨床表現。
2.排除其他藥物中毒可能性。
4.4 治療卡平中毒的治療要點為[2]:
1.過量者,立即催吐、洗胃。
2.對癥支持治療。保持呼吸道通暢,吸氧。保持生命體征穩定,治療並發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