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投訴以外,消費者還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法院提起訴訟等。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超市賣過期牛奶的處罰:
1、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2、根據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予以罰款。
3、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4、構成犯罪的,將予以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壹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