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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臺多項政策支持5G發展。

為抓住新壹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加快我省5G網絡基礎設施升級,深化5G在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應用,培育壯大5G戰略性新興產業,賦能五個現代化發展建設美麗安徽,特制定以下政策。

第壹,夯實網絡基礎

(1)協調基站布局。

根據基礎電信企業和廣電企業對5G基站建設的需求,科學制定5G基站的站點規劃。將5G基站的站點規劃納入國家空間規劃,將5G基站、機房、管道、電力等配套設施的站點規劃納入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市縣政府在進行土地空間、城鄉建設、交通設施、產業園區等規劃時,要同步落實5G網址、機房、電源、管道、天際線等配置和建設空間,明確規劃建設和管理要求,幫助解決基站建設選址難、協調難等問題。(省通信管理局、省鐵塔公司、市縣人民政府、基礎電信企業、廣電企業負責)

推動住宅區和商務辦公樓依法依規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單位開放。積極推動學校、機場、高速公路、鐵路、橋梁、隧道、港口、火車站、公路客運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市政綠地、展覽館、公共地下空間等公共場所和區域免費向5G網絡設施開放。在推進市政路燈桿、治安監控桿、城管監控桿、電力塔等公共設施免費開放的基礎上,推廣集智慧照明、視頻監控、交通管理、環境監控、5G通信等功能於壹體的多功能智慧桿應用。各有關單位要免除無政策依據的收費,降低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在資源占用、建設管理、設備維護等方面的費用。機關和機構將免費開放其非機密建築和公共區域,以促進5G網絡設施的部署。組織編制全省5G基站建設“壹張圖”,推進5G基站鐵塔、室內分布系統等通信設施共享,促進信息基礎設施資源社會化共享和集約利用。(各市縣人民政府、省通信管理局、基礎電信企業、省鐵塔公司負責)

(2)加強網絡安全。

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推動5G基站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省電力公司簡化申請流程和安裝材料,在用電申請、電力擴容、直供電改造等方面為5G網絡建設提供最大便利。組織推進符合條件的5G基站電源直供電項目。(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負責)

落實《安徽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辦法》,嚴格按照地方標準對征地拆遷和城鄉建設造成的信息基礎設施遷移或損壞進行補償。依法嚴厲打擊盜竊、破壞信息基礎設施和阻礙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維護行為,切實保障5G網絡設施設備安全。落實國家有關規定,進壹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對已完成幹擾協調的5G基站及時發放無線電臺執照。加強頻率資源管理,規範公共幹擾機使用,加大頻率幹擾查處力度,確保5G網絡可靠運行。(各市縣人民政府、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

建立健全5G項目審批或備案流程綠色通道,由市級統籌,試點壹攬子規劃、批量審批。加快5G基站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協調處理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相關投訴,指導企業做好現場電磁環境檢測。加強網絡與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完善網間互聯監管措施,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省通信管理局負責)

第二,培育產業生態

(3)鼓勵技術創新。

加大對5G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R&D重點計劃的單位,根據項目合同實施的進度績效,對R&D團隊進行獎勵,每個項目最高60萬元,每個單位最高400萬元。(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企業加大5G相關產品研發力度。對關鍵設備采購額在3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按其關鍵設備采購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300萬元。第壹個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壹、二等獎的單位,分別壹次性獎勵654.38+0萬元和5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軟件企業開發5G應用軟件、控制系統、服務平臺軟件等。圍繞雲VR/AR、車聯網、智能制造、智慧能源、無線醫療、無線家庭娛樂、互聯無人機、社交網絡、個人AI輔助、智慧城市等場景應用,並根據用戶總數、市場規模、技術創新水平等,,評選出壹批產品,分別給予壹次性獎勵50萬元。鼓勵軟件企業聚焦5G需求,面向5G不同垂直行業的應用場景,開發適應該領域的軟硬件壹體化終端產品;根據第壹年產品銷售收入規模和技術創新水平,每年評選出壹批產品,按產品研發總投入的20%給予壹次性獎勵,最高5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鼓勵5G配套產業發展,對在5G相關細分領域形成全國“單項冠軍”的企業給予壹次性獎勵654.38+0萬元。企業生產的微基站、高端光通信產品、網絡產品等5G核心設備優先作為“安徽工業精品”,納入我省“精品安徽”推進範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5G重大創新產品應用,支持需求單位通過政府采購首次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和訂購產品。(省直有關部門、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負責)

對符合條件的5G相關產品,第壹套設備和第壹批新材料給予相關政策支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4)支持創建服務平臺。

支持相關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設5G創新中心、產業研究院、開放實驗室和通信實驗外場。基地關鍵R&D和生產設備按設備投資的5%給予補貼,最高3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5G核心器件技術開發平臺、中試驗證平臺和產品分析測試平臺;鼓勵有條件的基地和園區聯合優勢企業、科研院所、基礎電信企業,瞄準國內壹流水平,建設5G產品認證、應用測試、網絡性能監測、產業監測分析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對上述平臺給予10%的關鍵軟硬件投資壹次性補貼,最高3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負責)

整合社會各界資源,組建各類5G應用聯盟,搭建5G產業交流合作平臺,在標準制定、技術研發、試點應用等方面開展合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5)加快產業生態建設。

支持招商引資和吸引人才,鼓勵城市引進和建設5G產業鏈,在土地、住房和R&D啟動資金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並對地方政府實際總投資6543.8億元以上的5G產業鏈重大投資項目予以逐項支持。(各市人民政府負責)

鼓勵5G企業做大做強。支持企業研發核心設備器件、芯片、模塊和終端,以及5G應用產品和解決方案,對5G相關業務收入首次超過654.38+00億元的盈利企業,分別給予654.38+00萬元、200萬元和50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對第壹年業務收入從5000萬到6543.8億增長30%以上的5G骨幹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對上壹年度營業收入300萬至5000萬元、年增長50%以上的5G中小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獎勵。(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擴大5G基礎材料及組件企業發展,支持省內半導體企業布局砷化鎵、氮化鎵、碳化矽等5G基礎應用化合物半導體材料及組件生產線。新建或在建關鍵設備采購金額在200萬元及以上的,按設備采購金額的5%給予壹次性補助,最高3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推動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加快實現5G信號高質量覆蓋。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和龍頭企業建設5G產業園。對產業規模超過6543.8億元、年增長率超過30%的園區,當地政府將根據其規模、增長率、投資強度、經濟貢獻給予相應獎勵。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區或龍頭企業建設5G孵化平臺,根據企業、創業團隊、孵化畢業生、融資等情況,對基於5G的國家級、省級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給予壹定額度的獎勵。(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負責)

第三,促進行業應用

(六)促進產業升級。

建設5G應用示範園區。優先安排園區規劃和年度用地指標,以及交通、能源、通訊、標準廠房、人才公寓等基礎設施。(各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等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支持關鍵的5G工業應用。支持“5G+工業互聯網”、“5G+智能制造”、“5G+車聯網”、“5G+能源互聯網”等重點產業應用,培育5G應用重點產業鏈,對在上述領域獲得國家試點示範、優秀產品、優秀案例和解決方案的,給予壹次性獎勵654.38+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廣電局、省財政廳負責)

大力發展超高清視頻產業。每年遴選壹批超高清視頻顯示設備、終端產品、內容供應、傳輸網絡和應用推廣項目,按照關鍵設備采購金額的10%給予補貼,最高300萬元。對進入超高清視頻應用國家示範的項目給予壹次性獎勵1萬元。加快超高清視頻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對上壹年度生產的、年銷售收入500萬元的超高清視頻創新產品,按年銷售收入的10%給予獎勵,最高300萬元。(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廣電局、安徽廣播電視臺、安徽廣電傳媒產業集團負責)

鼓勵技術改造。鼓勵企業積極應用5G技術開發新的生產模式,培育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產業基礎強的設備補貼和技術改造項目貸款範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7)推動5G的全球應用。

加快“5G+”步伐,做大做強5G需求側。積極推進5G在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養老、智慧旅遊、數字園區、智慧機場、智慧安防、智慧電網、智慧社區、智慧農業等典型場景的示範應用,並逐步向經濟社會各領域延伸。省有關部門負責推動基於5G網絡的信息服務在本行業的廣泛應用。以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的名義,每年推出壹批“5G應用之星”項目,加強宣傳推廣。(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安徽民航監管局、省電力公司等負責)。)

加強制度創新。爭取國家授權和支持,在低空空域開放、自動駕駛道路測試、IOT設備頻率使用等R&D和應用環節先行先試,研究制定“5G+”應用相關管理規定,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實施審慎包容監管,營造有利於技術創新和產品應用的外部環境。(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數據資源局、安徽民航監管局按職能分別負責)

第四,優化發展環境

(8)加強智力支持。

將5G人才列入省高層次急需人才引進目錄,暢通與國內外頂尖人才的對接渠道,加快壹批“高精尖”5G技術人才和科研團隊在我省創新創業。每年評選出壹批在5G相關領域開展技術研究並實現產業化、經濟效益顯著的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每個團隊30萬元的壹次性資助。(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

鼓勵重點企業和高校聯合培養5G人才,建設人才培養基地,提高應用型人才培養水平。統籌高校發展資金,支持我省高校開設5G相關專業,遴選重點專業,建設相關研究實驗室。(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負責)

支持使用兼職、短期雇傭、定期服務等。,吸引國內外優秀5G人才,鼓勵各地積極制定5G人才在子女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對獲得風險投資的人才創業企業和政策擔保公司給予積極支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擔保集團負責)

(九)強化財稅和金融支持。

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統籌生產強省、“三創”、科技創新等政策資金,按要求支持5G發展項目。充分發揮各級財政資金和政府投資平臺的引導、帶動和放大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參與5G技術創新、產業化、應用示範、創新載體和產業園區建設。鼓勵5G企業積極申報中國聲谷、數字經濟、集成電路、機器人、科技型初創企業等現有政策基金。(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市人民政府負責)

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5G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5G企業享受R&D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落實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相關所得稅政策。(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

加強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優化5G企業信貸審批流程,擴大信用貸款規模。積極發揮省級股權投資基金體系作用,鼓勵各類創業投資基金投資5G創新創業項目和企業,支持5G企業股改、上市和掛牌。支持符合條件的5G企業發行債券。(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管局、安徽證監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十)統籌組織實施。

建立健全全省5G發展工作協調機制,發揮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作用,研究、協調、解決跨地區、跨領域、跨部門5G發展重大問題。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作為協調小組的辦公室,負責會同省直相關單位實施5G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

加強宣傳交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和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加強公眾普遍關註的5G相關知識和新應用的科普宣傳,努力營造全社會積極參與5G發展的良好氛圍。(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規範政策享受申報程序,加強審核評估,加強省市、部門協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臺,避免多人重復享受政策。加快資金撥付,加強資金監管、績效評價和審計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政策聯動,推動政策落實。

本政策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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