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職工:門診免起付額為2000元,即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部分方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
2、退休職工:門診免起付額為1300元,即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部分方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元才能報銷,70 歲以下的報銷比例為 70%,70 歲以上的報銷比例為 80%;
3、最高限額:不分人群類別,門、急診大額醫療費用支付最高限額為2萬元。
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如下:
1、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6%繳納;在職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繳納,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退休人員與職工比例超過市規定標準的,按市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職工平均工資低於本縣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作為繳費基數;高於本縣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300%作為繳費基數;
2、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每人每年繳費標準為120元,其中用人單位承擔70%,職工個人承擔30%。用人單位中途參保的,需按年度標準繳納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費。
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如下:
1.醫療保險範圍內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參保年度內住院(含家庭病床)、門診特定病種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的醫療費用。保額100萬元,免賠額2萬,報銷比例80%,市外就醫報銷比例30%;
2、醫保外個人自付費用補償:醫保目錄範圍外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保額為100萬元,免賠額為2萬元,報銷比例為60%,市外就醫報銷比例為30%;
3.惡性腫瘤自付費用報銷:參保人員治療腫瘤疾病,在使用惡性腫瘤定點自付費用年度內,使用惡性腫瘤定點自付費用發生的費用,符合相應適應癥且累計超過1萬元的,在30萬元以內的,報銷90%;首次參保前已發生的惡性腫瘤,報銷比例為60%。惡性腫瘤報銷:參保年度內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醫療保險報銷後的醫保目錄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累計8萬元以上,不超過25萬元的,報銷90%;累計25萬元以上,不超過100萬元的,報銷100%。
5、普通門診個人高額醫療費用補償:參保年度內在佛山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或轉診備案、異地長期住院備案的參保人在參保年度有效期內發生的備案地普通門診醫療機構的高額醫療費用由個人承擔。保額10萬元,免賠額2萬元,報銷比例60%;
6、連續參保人員享受無賠款優待,28種重特大疾病保費1萬保額,121種罕見病保費1萬保額。
綜上所述,各級醫保部門要有序推進城鄉居民醫保費征管職責劃轉前後的各項工作,確保年度籌資量化指標落實到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社會保險費。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個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