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零二條規定,國務院組織制定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報上壹級人民政府備案。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預防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壹)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未按照規定對購進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進行查驗的;
(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照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者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的;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企業未查驗購進食品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照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的;
(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的;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直接入口,使用前未經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照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的;
(六)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
(七)食品經營者不按照要求銷售食品的;
(八)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不按照規定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不按照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的;
(九)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未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未建立生產質量管理制度並有效運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報告;
(十壹)未定期對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和評估,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未按照規定處理的;
(十二)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
(十三)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制定並落實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
中國政府網--中國人民****、國家《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