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監區都有壹個警察,負責管理和教育犯人,也叫管教。管教和犯人朝夕相處,對每個犯人都非常熟悉。就像壹個老師管理幾個班的學生,幾百個,但是妳壹說名字,老師就知道是哪個調皮蛋了。
紀律也是如此。面對服刑幾年甚至十幾年的犯人,他們早就熟悉了名字,對每個犯人的家庭情況了如指掌。
如果犯人原來在這個監區,轉到另壹個監區,管教人員會把信交給相應的地方,直到犯人轉到新的監區。
剛入監的犯人需要在監隊培訓三個月左右,有的地方壹兩個月,然後分流到勞改監區。
事實上,當囚犯進入監獄團隊時,他們的家人可以用家庭郵件小程序給他們寫信。即使監獄訓練結束,分監區,只要犯人還在這個監獄裏,就沒必要怕丟信。
在他即將出獄的前壹兩個月,犯人可能會被轉移到監區集中學習壹些技能。如果寄信時家屬寫的犯人原監區在寄出後被查出來,就不用怕信收不到了。
綜上所述,犯人寄來的信壹般都能收到,因為信對犯人來說很重要。考慮到信件的重要性,即使遇到錯監區,也會通過詢問的方式進行搜查,直到送到我這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七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通信應由監獄檢查。在監獄中發現的妨礙罪犯改造的信件,可以拘留。罪犯寫給上級機關和監獄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按照規定會見親屬和監護人。
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財物,應當經監獄批準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