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員門診、住院時必須出示本人市民卡並刷卡,門診時必須告知醫院門診類別(如慢性病門診、特殊門診),對未出示市民卡或門診類別不明確的,參保職工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2、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時,須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診類別(如門診慢性病、門診特殊),按照相關政策持卡購藥,因特殊情況由他人代購的,須出示參保人員和購藥人的身份證及藥店登記備案。
3、門診統籌實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首診和轉診制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參照社區管理的醫療機構首診;專科醫院可作為所有參保人員的首診醫療機構。參保人員需要轉診的,由首診醫療機構負責轉診,急診、搶救不受此限制。
門診慢性病補助限額用完後,在原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慢性病,直接從下次支付起實行門診待遇,無需轉診。門診特定項目補助限額用完後,須按門診統籌規定辦理轉診手續,使用普通病歷,方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在藥店購藥不能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二、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壹是三級醫院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為:
1.醫療費起付標準為3萬元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5%,職工個人支付15%;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90%,職工個人支付15%。基金最高可支付90%,職工個人需支付10%;
3.超過4萬元的醫療費,統籌基金可支付95%,職工個人支付5%。
其次,職工醫保在二級醫院發生的報銷比例如下:
1.起付標準在3萬元以內的部分,統籌基金最高可支付87%,職工個人最高支付13%;
2.醫療費用超過3萬元至4萬元時,由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個人支付8%;
3.超過4萬元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可支付97%,職工個人只支付3%。
三是職工醫保在壹級醫院和家庭病床的報銷比例如下:
1.起付標準3萬元以內的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0%,職工個人支付10%;
2、超過3萬元甚至4萬元的部分,基金支付最高可達95%,職工個人只支付5%;
3、超過4萬元的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7%,職工個人支付3%。
四是退休人員個人繳費比例僅為職工繳費比例的60%。
第壹款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如需調整,需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執行。
擴展資料: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域(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北京、天津、上海三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範圍內實行統籌(以下簡稱統籌地區)。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統壹政策,統壹征繳、統壹使用、統壹管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鐵路、電力、海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大的企業及其職工,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參加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