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營業執照的復印件須要蓋上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具體經營人員的學歷或培訓的證明。
5、相關經營人員需提供兩年以上的從事相關工作的證明。
6、經營場所和倉庫的地址、面積、平面圖等。
7、經營場所和倉庫的產權證明、租賃合同。
8、帶鎖專櫃、倉庫及配套設備的清單和照片。
9、計算機管理系統、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設備、安全防護、倉儲設施等清單及照片。
10、農業管理制度目錄及文本。
11、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聲明。
12、委托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農藥經營者應當具備的條件:
1、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五十六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
2、有不少於三十平方米的營業場所、不少於五十平方米的倉儲場所,並與其他商品、生活區域、飲用水源有效隔離;兼營其他農業投入品的,應當具有相對獨立的農藥經營區域;
3、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應當配備通風、消防、預防中毒等設施,有與所經營農藥品種、類別相適應的貨架、櫃臺等展示、陳列的設施設備;
4、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於記載農藥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臺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5、有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農藥廢棄物回收與處置、使用指導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6、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
總之,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供的材料比較繁瑣,企業需要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以免耽誤時間。
法律依據:
《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農藥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農業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壹)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三)經營人員的學歷或者培訓證明;
(四)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地址、面積、平面圖等說明材料及照片;
(五)計算機管理系統、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設備、安全防護、倉儲設施等清單及照片;
(六)有關管理制度目錄及文本;
(七)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聲明;
(八)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同時提交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