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14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應急管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組織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所屬人員計劃生育工作等。
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稅收規劃的建議;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制、審核、批復、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財政體制管理工作,研究建立市以下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市以下預算管理和鄉鎮財政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配合與財政審計有關工作。
國庫科。組織擬訂和執行國庫集中收付等國庫管理制度;組織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等政府會計制度;負責全市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全市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市級財政資金撥付、會計核算以及全市財政決算;統壹管理市級財政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配合與財政審計有關工作。
金融與國際合作科。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企業的國有資產;擬訂扶持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並負責實施;擬訂擔保業相關政策、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承擔政府外債的有關管理職能,監督資金的使用;承擔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和項目管理有關工作。
行政政法科。承擔行政、政法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行政、政法等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和年度部門預算安排建議;審核所聯系部門年度財務決算;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組織或參與擬訂有關財務管理辦法。
教科文科。承擔教育、科技、文化、廣播影視、計生、體育、地震、黨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制度,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年度財務決算;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專項資金預算安排意見;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職業教育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教育附加、文化事業產業發展資金、計生社會撫養費、文化建設費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綜合科。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國土、規劃、彩票發行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管理住房改革資金,負責住房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和相關支出政策;承擔有關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和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制定財政票據管理規章制度;擬訂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承辦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農業科。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組織或參與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系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惠農補貼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管理中央、省以及市級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研究支持現代農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基本建設科。承擔建設、市政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所服務部門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提出市級基本建設、城市維護、新型墻體材料等專項資金年度安排計劃並監督執行;管理國債、省級及以上基本建設資金;擬訂和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參與政府投資城市建設重點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提出市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和投資計劃安排意見;管理政府投資城市建設重點項目資金。
社會保障科。提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承擔部門預算相關工作;審核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事業改革方案。
法規稅政科。組織財政系統法制宣傳工作;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提出實施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擬訂市管理權限內的稅收政策;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評價反饋及稅源調查分析;協調解決稅收法規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貫徹落實國家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提出政策調整的建議。
會計科。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有關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資質管理,指導和監督其業務活動;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行政事業資產科。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綜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