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保險的重大疾病全國使用的同壹規則,是2007年由保險同業公會和中華醫師學會制定,各家保險公司的所有重大疾病保險全部為壹個規則,規則規定其中的三點為:
1、所有被作為重大疾病保險銷售的險種,必須包含前面六種;
2、所有超過6種達到25種的重大疾病險,除必須有前6種外,其後的25種重大疾病必須是統壹的病種,不得變更;
3、25種重大疾病的定義必須按保險同業公會和中華醫師學會統壹的標準,包括彩頁、宣傳用語、合同定義、病理解釋等,都必須壹字不差的按規定發布。
所有超過25種以上的疾病由各公司自行擬定。
25種重大疾病如下: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1)腦炎後遺癥或腦膜炎後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15)癱瘓—永久完全
《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以下簡稱重疾表)。是我國人身保險業第壹套重疾表,填補了我國重疾表的空白。
6種重疾的發生率能夠達到25種重疾發生率的70-90%甚至更高,也就驗證了重疾保險病種並非越多越好的結論,因此,消費者購買重疾保險應該更為理性,不要壹味追求病種多、病種全。
其次,無論男女,50-70歲之間重疾發生率是最高的階段,購買重疾險時要註意保障應該能夠覆蓋到這個年齡段。
另外,年輕女性的重疾發生率比同年齡段的男性要偏高,這應該主要是因婦科、生育等因素導致的。而年齡較大的女性重疾發生率比同年齡段的男性要偏低壹些。因此在保障上應該有針對性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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