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1.在醫院門急診就診後,18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可報銷,報銷比例為50%;
2.如果是70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比例為70%;
3.退休人員70歲以上的,1.300元以上的費用80%可以報銷。
註:無論何種人群,門急診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0元。
如果是住院費用,壹個年度內第壹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時,職工和退休人員最低支付1300元。
而第二次及以後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按50%確定,為650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壹個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住院費用)目前為7萬元。
住院報銷標準與被保險人居住的醫院級別有關:
註意:如果住在三級醫院。
1,從起付標準到30000元,職工自付15%,也就是報銷85%;
2、30000元至40000元,職工個人繳費10%,報銷90%;
3、超過最高支付限額4萬元的部分,95%可以報銷,只要員工自付5%;
4.退休人員繳納比例為職工繳納比例的60%。
報銷條件
報銷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已辦理參保手續,並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
2、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員在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先行支付現金,並保存相關單據和資料。
搬運材料
申報時需提交的材料:
個人將醫療費用單據及相關材料按時間順序整理後交單位(或社保所)報銷。
1,原始收據;
2、住院費用結算單;
3、出院診斷證明;
4.觀察證明或死亡證明復印件;
5、藥品、檢查治療費用、急診觀察需加蓋“急診章”的醫保處方或急診科急診處方;
6、社會保障卡、《城市醫療保險手冊》;
7、醫院全額結賬證明及單位說明。
處理過程
處理程序:
1.經辦人將報銷單據等材料提交深灰色保險基金管理局進行驗收;
2.受理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天完成審核、結算和支付;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對材料進行審核並批準申請後,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表》,予以報銷。
註:申請材料不齊全,需要補正全部內容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期滿未補正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但材料補正後,申請人可以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表》後予以報銷。
處理地址
太原市醫療保險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市府西街37號
電話:0351-5628006
太原市小店區社會保險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鎮昌盛西街27號
聯系電話:0351-7177697
太原市迎澤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五壹東街99號。
聯系電話:0351-4965156
太原市杏花嶺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188號。
聯系電話:0351-308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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