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立足職能,服務大局,保障和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圍繞“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任務,進壹步完善服務大局的措施,立足檢察職能,為保持“十二五”時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實現良好開局提供司法保障。
加大對嚴重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批捕走私、金融詐騙、非法集資、操縱股市、非法傳銷等嚴重經濟犯罪40604人,提起公訴54891人,分別比上年上升8.2%和8.1%。針對壹些領域存在的以案代刑、以罰代刑等問題,與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意見》;部署專項監督活動,督促行政執法機關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14件,立案偵查徇私舞弊不移送涉嫌犯罪行政執法人員1件。
深化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大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查辦力度,抓住計劃調整、招投標、資金使用、質量監督等關鍵環節,立案查辦貪汙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8056件。結合辦案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專項防範,協助相關單位完善管理制度,確保投資安全。推進治理商業賄賂,立案查處資源開發、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領域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0542件。
加強知識產權、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深入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嫌疑人6870人。圍繞促進可持續發展,對17725名造成嚴重環境汙染和嚴重破壞能源資源保護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對873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環境監管失職和非法發放森林采伐許可證等失職行為立案偵查。
端正執法觀念,改進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理念教育,引導檢察人員在嚴格公正執法的同時,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依法審慎對待改革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聽取各方訴求,客觀分析案件性質,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註重保護涉案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案件發生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改進執法方式,規範執法行為,努力使執法活動有利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壹。
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認真履行批捕起訴等職責,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和社會管理創新,重視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
依法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 *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908756人,同比下降0.8%;1201032人被提起公訴,同比上升4.6%;依法決定不批準逮捕151095人,不起訴39754人,分別上升5%和6.1%。重點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重暴力犯罪、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積極參與掃黃打非、打擊電信詐騙、禁毒等專項行動,配合有關部門對城鄉接合部等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推進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本著自願、合法、公平的原則,配合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事申訴等案件。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評估作出不立案、不批準逮捕、不起訴等決定時是否可能引發或激化矛盾。,及時制定依法處理和解決的方案。完善法律文書說理機制,充分闡明檢察機關作出決定的事實和法律依據,督促當事人消除疑慮,及時投訴。建立了上下級檢察院重大涉檢信訪問題處理制度,處理群眾來信來訪804873件。近年來,評估了365,438+0,347件涉及檢查的信訪案件,糾正了2,333件有錯誤或缺陷的案件。
積極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加強社區矯正法律監督,促進社區服刑人員教育轉化,依法推進社區矯正規範化發展。加強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落實親情會見、分別起訴、訴前指導和案後幫教等制度,依法決定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準逮捕13738人、不起訴3437人,同比分別上升5%和10.4%。積極參與整治網絡賭博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針對辦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改進管理、堵塞漏洞的檢察建議。
三、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堅持把人民群眾的關切作為檢察工作的重點,更加註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堅決懲治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犯罪。配合公安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行為,依法批準逮捕生產銷售假劣藥品、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2012人,提起公訴1562人,立案查處“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瀆職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202人。部署開展專項工作,嚴肅查處危害民生利益的瀆職侵權犯罪,查辦征地拆遷、扶貧開發、社會保障、惠農資金管理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案件4779件。依法對770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礦難、火災、爆炸等重大事故調查,因嚴重失職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進行立案偵查。
加強對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的司法保護。重視打擊侵害殘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積極參與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起訴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嫌疑人3492名。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的查處,維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推進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明確救助範圍、標準和程序,為5368名生活確有困難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提供救助。探索建立軍事檢察機關與地方檢察機關協作機制,有效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家屬合法權益。高度重視涉港澳臺案件,平等保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省同胞和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完善聯系和服務群眾的長效機制。加強投訴申訴接待窗口規範化建設,建立綜合接待中心和查詢服務窗口,完善12309舉報民生服務熱線。探索建立視頻接訪制度,方便群眾向上級檢察機關反映訴求。深入開展檢察官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學校活動,完善接訪、聯訪制度。推進檢察工作重心轉移,在人口密集的鄉鎮街道設立1118檢察室,就地受理申訴控告,化解矛盾糾紛,強化法律監督。
四、嚴肅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力度,更加註重預防,努力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
嚴肅查處貪汙賄賂等職務犯罪。全年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同比增長1%,其中貪汙賄賂大案要案18464件,涉嫌縣處級以上職務犯罪2524人(其中廳局級198人,省部級7人)。嚴肅查處以執法權和司法權謀取私利、受賄枉法的案件,對涉嫌職務犯罪的7366名行政執法人員和2395名司法人員立案偵查。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217人,同比上升6.2%。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完善境內外追逃追贓機制,會同有關部門追繳贓款贓物77.9億元,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1631名。
要努力加強反瀆職侵權工作。深入貫徹中央關於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犯罪力度的要求,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兩個專題報告的意見,與有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推進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工作。立案偵查瀆職侵權案件7355件,10585人,同比上升3.5%;其中,重特大案件3667起,同比上升4.5%。加強反對瀆職侵權公權宣傳,開展以“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全國舉辦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大型展覽,265438+60萬國家工作人員參觀展覽。
深入預防職務犯罪。堅持懲防並舉,註重預防,結合辦案分析職務犯罪原因,向相關單位提出41864預防建議。開展服務和保障換屆選舉的專項防範工作,推動依法形成有序廉潔的選舉氛圍。廣泛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推動預防教育進黨校、行政學院。加強警示教育基地建設,對3800萬國家工作人員進行反腐倡廉教育。實現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向社會提供查詢68萬余次。建立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1872個檢察院向黨委、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交了本地區職務犯罪形勢和預防措施綜合報告。
五、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部署,完善監督機制,提高監督能力,切實維護執法司法公正。
加強立案偵查監督。重點監督糾正不立案、有罪不罰、刑訊逼供、暴力取證、以刑事手段非法介入民間經濟糾紛等問題。對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偵查機關立案19786;對不應當立案的,督促11867案件撤回。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的,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加逮捕36976人,追加起訴31 868人。落實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聽取律師意見制度,對偵查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39432條。
加強審判監督。推進量刑建議改革,實行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制度,重點監督糾正適用法律錯誤、量刑畸輕等問題,對認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提出抗訴5346件,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8655件。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堅持依法監督、中間監督原則,對認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提出10332抗訴。堅持抗訴和申訴並重,對判決正確的30592件申訴,耐心做好不服息申訴的送達工作。* * *與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文件,完善民事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法律監督機制,開展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試點工作。
加強對刑罰執行和監督活動的監督。規範和加強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建設,推進執法信息和監控與監管場所聯網,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24075條。開展保外就醫專項檢查,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11872人。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清理久押不決案件463件,依法糾正超期羈押案件242件。開展看守所設備使用和禁閉情況專項檢查,依法推進文明監管,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
六、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維護司法公信力。
牢固樹立監督員接受監督的意識,深化檢察改革,不斷完善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機制,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深化檢察公開。嚴格執行告知參與人權利義務制度,對申訴、申訴、重訪案件,必要時進行公開審查和聽證。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及時發布司法解釋,通報重大案件處理情況。推進檢察門戶網站建設,加強檢察信息網上發布,組織開展“大檢察官系列訪談”、“網上檢察官”、“走近國家檢察官”等活動。壹些地方檢察院建立了網上查詢和電話查詢平臺,方便當事人和律師了解進展情況,參與訴訟。檢察開放日制度普遍建立,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邀請港澳人士參加檢察開放日活動。
規範執法行為。細化執法標準,單獨或與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聯合制定司法解釋文件12件。制定完善案例指導制度,統壹執法標準。嚴格執行辦理死刑案件證據和非法證據排除規定,落實和規範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訊問同步錄音錄像制度,明確提出偵查活動“十法十禁”。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規定不得無故拖延、推諉或者刁難律師的合法訴求。全面實施《檢察機關執法基本規範》,分類輪訓,全國檢察官分兩批參加執法規範統壹考試。
加強案件管理。改革檢察機關辦理案件主要由各業務部門管理的模式,建立執法案件集中管理新機制,受理、登記、分流案件,接收、保管、移交涉案款物,簽發、管理法律文書。全面推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評估,特別是對符合法定程序和辦案期限的及時跟蹤監督,確保前壹環節執法活動必須符合規範才能進入下壹環節,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加強內部監督。進壹步明確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的要求,突出對偵查、審查、逮捕、公訴等重要崗位和不批準逮捕、不起訴、撤案、變更強制措施等關鍵環節的監督,防止檢察權濫用。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辦理執法案件的監督,建立健全專項檢查、同步監督、責任追究等機制。嚴格執行逮捕職務犯罪嫌疑人報請上級檢察院審查決定制度,完善措施,切實保障依法正確行使偵查權。壹年來,群眾向檢察機關舉報數量同比下降14%,涉及檢察的信訪數量同比下降17.9%。
七、狠抓檢察隊伍和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整體素質和能力。
牢固樹立固本強基的思想,堅持把提高隊伍素質、夯實基層基礎作為加強自身建設的根本任務。
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紮實開展“弘揚傳統、堅定信仰、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註重解決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執法辦案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開展紀念中國* * *產黨成立90周年和人民檢察制度建立80周年活動,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專題學習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推進檢察文化建設,表彰宣傳、吳群、鄭錫蘭、顧、邵、、馬俊新等先進典型,夯實檢察人員公正廉潔執法的思想基礎。
大力加強隊伍的專業化建設。依法推進檢察官分類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檢察官職務序列設置暫行規定》。完善和落實公開選拔、分步選拔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面向社會公開選拔檢察官。以領導幹部和辦案壹線檢察官為重點,* * *培訓檢察官11.9萬人。最高人民檢察院完成省級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和市州以下檢察長輪訓,對全國基層檢察長進行領導技能專題培訓。開展偵查、監察、公訴部門網上培訓、在職培訓和辯論賽。加大對西部地區檢察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在西部地區培訓946名檢察官。
堅持自身反腐倡廉和紀律作風建設。加強廉潔自律工作,開展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專項檢查。認真落實領導幹部述職考察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聽取並評議了10名省級檢察人員述職考察報告,考察了5個省級檢察院領導班子。規範檢察官對外交往行為,加大對執法、紀檢和警車使用的監督力度。集中開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專項檢查活動,不斷查處執法不公、不規範、不誠信等問題。查處檢察官違法違紀案件176件,其中追究刑事責任20件,同比分別下降34.65、438+0%和47.4%。
紮實推進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全面部署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工作,廣泛開展“基層創先爭優”活動,進壹步推進執法規範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和現代化建設。堅持政法新專編充實基層,改進基層檢察官招錄辦法,實施基層檢察院人才工程,深化東中西部人才對口支援。實施經費保障制度和投入保障機制改革,爭取中央財政增加轉移支付資金和補助投入,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基層檢察院的支持力度。加強援藏援疆檢察工作,組織對口支援單位簽訂217協議,推動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區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壹年來,檢察機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認真學習十壹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和政協十壹屆四次會議精神,專題部署落實“兩會”審議討論意見。按照全國人大的要求,進壹步完善司法解釋集中清理工作。堅持主動向人大常委會報告重要工作,積極配合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的專題報告。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決議或決定。NPC代表提出的86件議案和建議,政協委員提出的25件提案都得到及時解決和答復。落實與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聯系機制,及時通報檢察工作情況,真誠聽取意見。註重發揮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官、專家咨詢委員會在監督執法案件和參與檢察決策中的作用。人民監督員* * *監督七類職務犯罪案件3192件。
壹年來檢察工作取得的成績,是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正確領導的結果,是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的結果,是各級黨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人大有力監督的結果,是CPPCC政府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的結果。也是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各位代表,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檢察工作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壹是法律監督職能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期待還有較大差距。壹些檢察機關和檢察官執法理念存在偏差,缺乏服務大局、執法為民的意識,依法辦案、不善於化解矛盾、不註重執法效果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檢察隊伍整體素質有待進壹步提高,隊伍專業化程度不高,高層次人才相對缺乏。壹些檢察人員沒有能力全面掌握政策,準確適用法律,處理復雜案件,做好群眾工作。三是違法違規辦案、耍特權、擺架子等問題仍時有發生。少數檢察官違紀違法、執法不公甚至以權謀私、枉法裁判,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四是基層基礎工作仍需加強。基層檢察院發展不平衡,部分檢察院還存在執法規範化、科學化管理水平低、案件少等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對此高度重視,認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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