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藥物基本概況的評價:包括藥物的成分、劑型、規格、生產廠家、上市時間。
第二,藥物上市前的安全性評價,包括藥物的毒理學評價、禁忌癥、註意事項、特殊人群用藥、藥物相互作用。
第三,上市後的安全性評價,主要是對上市後出現的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進行評價,評估這個藥品是否對大眾是安全的。
第四,用藥差錯及事故上的分析評價,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和尋找預防的方法,避免再次發生同樣的差錯和事故。
最後,藥物安全性評價中,也會把被評價的藥物與同類藥品做壹個安全性的比較,比較同類藥品的安全性差異,必要時國家相關部門也會采取對應的措施:比如撤市,警告或修改說明書。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直屬事業單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任務?
(壹)調整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
(二)承擔非處方藥目錄制定、調整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
(三)承擔藥品再評價和淘汰藥品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
(四)承擔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對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進行技術指導。
(五)承擔全國醫療器械上市後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六)承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必要時國家相關部門也會采取對應的措施,國家對藥品安全非常重視,使得我們百姓安全有所保障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是為了加強藥品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和合法權益,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而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