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供資標準
2022年,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320元。
第二,享受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包括普通門診醫療、慢性病門診醫療、重特大疾病醫療和住院醫療。
1,普通門診。
2022年,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為60%。壹個待遇享受期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360元;納入“兩病”覆蓋範圍的參保居民,“兩病”門診用藥無起付線,在鄉鎮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為60%,壹個待遇享受期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200元。原個人(家庭)賬戶余額不明確的,可在定點醫療機構繼續使用。
2.門診慢性病。
目前,安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有27種慢性病,分別是:惡性腫瘤;病毒性丙型肝炎;器官移植後;肺結核;嚴重精神障礙;心臟瓣膜置換術後;心臟搭橋手術後;支架植入後;急性腦血管病後遺癥;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高血壓(心腦眼並發癥之壹);糖尿病(並發感染或心、腦、眼並發癥之壹);慢性阻塞性肺氣腫;慢性心力衰竭;肝硬化;系統性紅斑狼瘡(心血管、肺、腎和神經系統並發癥之壹);重癥肌無力;類風濕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慢性腎功能不全(包括高血壓和糖尿病的腎臟並發癥);肺間質纖維化;癲癇;帕金森病;慢性腎小球腎炎;腎病綜合征;視網膜靜脈阻塞;腦癱兒童(康復)。患有上述疾病的參保居民,經慢性病鑒定合格後,可前往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慢性病治療。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70%。
3.嚴重和嚴重的疾病。
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標準的參保居民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重特大疾病住院患者33種,限價標準以內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縣級醫療機構80%,市級醫療機構70%,省級醫療機構65%;門診大病7種,門診特效藥93種。定額標準內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支付比例為80%。
4.住院治療。
參保居民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
參保居民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起付標準減半。其他參保居民第二次及以後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減半。
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孕婦住院分娩,住院醫療費用定額支付。定額標準為:自然分娩600元,剖宮產1600元。
最高支付限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654.38+0.5萬元。
5.重疾保險。
參保居民住院後的醫療費用(包括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醫療費用、門診特定藥品等。限價結算)在壹個保險年度內由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的,個人負擔超過1.1.00000元的保單範圍內醫療費用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按以下比例予以報銷:1.1.00000元-65438。654.38+萬元以上的部分,按70%的比例報銷。
最高賠付限額:大病保險當年最高賠付限額為40萬元。
6.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和長期外來務工人員可通過現場電話、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等渠道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異地備案。備案後,異地(工作地)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可通過聯網直接結算。
本市具有轉診轉院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轉院手續後,可在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方式備案,可實現定點醫療機構異地直接結算。
未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和異地就醫手續的(急診、精神病除外),在相應醫療機構層級報銷比例降低20個百分點。
法律依據:
2022年安陽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