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公司食堂是否對外經營,只要涉及餐飲,都必須辦理相應的許可證,無相應許可證經營屬於無證經營。企業食堂必須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已改為食品經營許可證),由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其經營的食品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加工、銷售、儲存場所,保持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並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滌、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廢水處理和垃圾廢棄物存放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進口食品、原料和成品的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不潔物質;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九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應當先取得營業執照等法律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為申請人。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投標單位的食堂,申請人應當是《政府機關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中載明的主體。
第十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根據食品經營主體的經營形式和經營項目的分類進行。
食品經營的主要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絡經營、設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送餐的,應當在主要經營業態後的括號內標明。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凍食品,不含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凍食品,不含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其他食品銷售;熱食、冷食、生食、糕點、自制飲料等食物。
列入其他食品銷售和其他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後實施,並明確標示。熱、冷、生、固、液等情況難以明確分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況進行分類。
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的需要,調整食品經營項目的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