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已經2009年2月28日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將於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對於規範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預防食品安全事故,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規範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為確保本法各項規定得到嚴格執行,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壹、充分認識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義,認真做好學習宣傳培訓工作 食品安全法體現了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導思想,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食品安全標準體系、食品生產經營基本行為規範、索證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等,形成職責分工明確、統壹協調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為全面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工作,實現全過程監管、科學監管,提高監管效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對於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公眾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責任政府的高度,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義,要把學習宣傳《食品安全法》作為壹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把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作為壹項長期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把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作為壹項長期工作來抓,抓出成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對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內容,做到家喻戶曉,增強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法的知曉率和監督意識,為法律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為法律的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衛生、農業、質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培訓,特別要加強執法隊伍的法律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確保執法人員準確理解和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內容,提高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和執法水平。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食品安全法學習,熟練掌握食品安全法知識,自覺遵紀守法;食品行業組織要加強行業自律,指導、監督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加強誠信建設;食品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食品行業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的指導。二、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法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責任,以及縣級以上衛生、農業、質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的具體職責,明確了分工負責、統壹協調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本級衛生、農業、質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避免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確保監管工作統壹、協調、有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嚴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職責,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壹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措施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形成監督管理合力;要統籌規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實現食品安全信息、食品檢驗資源等方面的整合、**** 享受;要建立和落實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督促有關監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嚴肅查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各級衛生、農業、質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根據各自職責,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切實負起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的責任,嚴肅查處食品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實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統壹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明確和細化各監管環節的銜接措施,確保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整體性和有效性;對監管部門未履行溝通協調職責,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後果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各級衛生、農業、質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積極履行部門間信息通報職責,加強主動溝通和相互協作,努力實現各監管環節的無縫銜接。食品安全法實施壹段時間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法律實施情況,適時組織開展本地區、本系統的執法檢查、調研,解決法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執法工作。三、抓緊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統壹、科學的依據 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性標準,是食品安全監管的技術依據。衛生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抓緊整合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食品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統壹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盡快完成乳制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優先制修訂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等限量標準和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表明需要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衛生部應當立即依法組織開展相關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密切配合。衛生部和省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食品安全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程序進行,確保標準內容科學合理。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向社會公開,供公眾免費查閱。各級衛生、農業、質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要做好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各監管部門要依據統壹的食品安全標準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四、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行政法規和規章,確保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的壹致性 國務院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的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與《食品安全法》同時施行;食品安全法授權國務院制定的其他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及時提出制度設計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據各自職責,根據食品安全監管的實際需要,制定配套的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保障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得到有效實施。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的規定,對現行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進行清理,及時廢止與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不壹致的規定,修改或者廢止其中與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不壹致的內容。及時提出廢止或修改與《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不壹致的地方性法規的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時,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確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壹致性。五、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監管效能和公信力 食品安全法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規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實施抽樣檢驗應當購買樣品,不得收取檢驗費等任何費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實施食品安全法確定的經費保障、增強食品檢驗能力、提高執法隊伍專業技術水平等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給予必要的支持。要堅決杜絕監管部門通過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向管理相對人違規收取費用的現象。各監管部門要嚴格依法實行 "收支兩條線 "管理;對通過實施食品安全監管違規收費的,要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直接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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