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待遇
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就醫,可享受普通門診待遇。 1、門診統籌 參保居民在本人簽約的門診統籌醫療機構門診就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00元,具體支付標準比例如下: 2、參保大學生 參保大學生在待遇享受期內,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基金按70%支付。 3、門診急救搶救 參保居民因門診急救搶救入住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可享受醫保報銷待遇。門診慢性病待遇
參保人員患有門診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44種,具體如下: 在具有認定資質的定點醫療機構備案登記後,可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初次申報門診慢性病資格通過後,於認定通過次月起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復審認定通過的,連續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門診特殊病種待遇
符合西安市門診特殊病種政策規定和特殊病種適應癥條件的參保居民,在門診進行特殊病治療的費用,可享受門診特殊病種待遇。門診特殊藥品待遇
符合西安市特殊藥品政策規定和特殊藥品適應癥條件的參保居民,使用特殊藥品所發生的費用,參保居民個人按5%的比例自付相應的費用後,再按60%比例進行報銷。住院待遇
參保人員因病住院發生的醫保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根據醫院級別和分級診療要求按規定支付待遇。大病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基礎上,需個人負擔的符合規定的高額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給予進壹步保障。 參保患者在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補償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萬元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險補償,不設封頂線。醫療救助
符合規定的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支付後,符合規定的自付醫療費用按救助對象類別給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