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病種】擴大到15種
高血壓(重癥)、陳舊性心肌梗塞、風濕性心臟瓣膜病、肺心病、糖尿病(合並壹種慢性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結核、系統性紅斑狼瘡、甲狀腺功能亢進癥基礎上新增帕金森病、重癥肌無力、溶血性貧血、白血病(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白血病、肝硬化(包括酒精性肝硬化、心源性肝硬化、膽汁淤積性肝硬化,下同)等15種企業參保人員慢性病補助病種範圍包含的疾病。
六種新的慢性病診斷標準,市醫保中心組織相關專家正在制定,預計今年六七月份將新增六種參保慢性病的檢測和診斷。
起付標準調整為300元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保處負責人介紹,政策調整前,定點三甲醫院門診慢性病補助起付標準分別為850元、500元、400元,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定點零售藥店為400元。調整後,各級定點單位門診慢性病補助起付標準為300元。調整前,在職職工統籌基金補助比例以下的最低和最高補助限額分別為70%和85%,退休職工統籌基金補助比例以下的最低和最高補助限額分別為70%和85%。調整後,統籌基金補助比例以下的最低、最高補助限額統壹為85%。
白血病年度最高補助5000元
糖尿病(並發癥)統籌基金年度最高補助限額由2500元提高到3000元;新增補助病種白血病年度最高補助金額5000元限額。
其他病種年度最高補助限額:甲亢、肺結核1000元;高血壓(重癥)、陳舊性心肌梗死、風濕性心臟瓣膜病、肺心病1800元;慢性病、中毒性肝炎2500元;系統性紅斑狼瘡、帕金森病、重癥肌無力、溶血性貧血、白血病、肝硬化3000元。檢查診斷確定同時患有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慢性病,在原最高賠付額基礎上增加500元。門診慢性病補助報銷對象為門診慢性病患者,在今年結算時不計算住院人數(不含建立家庭病床期間)。因慢性病住院期間(含建立家庭病床期間)發生的門診慢性病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不予補助。
明確當年給予壹張家庭病床治療的病種,按門診慢性病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的壹半給予補助;治療2次(含2次)以上的,當年不再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補助待遇減去下壹年度。納入醫療費用補助範圍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表示,政策調整前,但補助範圍包括藥品費用;調整後,除藥品費用外,還將檢查治療費用也納入門診慢性病補助範圍。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的參保人員選定的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包括醫療費、檢查費、治療費)的定點單位應屬於《遼寧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2005年版實用手冊)或《遼寧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2006年版實用手冊),且治療時發現疾病就診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的定點單位必須持IC卡就醫購藥,其自負費用應由定點單位和本人所屬統籌基金個人承擔部分,由慢性病定點醫療中心與結算單位結算。結算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門診慢性病定點單位不得上傳虛假資料,套取醫保基金,不得以不正當手段誘導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人員選擇定點單位。對違反政策規定給予門診慢性病待遇的定點單位,將取消其醫療保險定點資格。
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參保人員應自覺遵守門診慢性病有關規定,不得冒名頂替使用門診慢性病補助費補助。騙取門診慢性病補助、騙保手段壹經查實,取消其門診慢性病資助資格,追回門診慢性病補助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解決辦法】持卡人
現有結算方式自2008年7月1日起,現金墊付結算方式變更持卡人現有結算方式。具體為,帕金森病、肌無力、溶血性貧血、白血病、白血病、肝硬化的檢出診斷、復檢,由定點單位選定醫保中心組織安排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檢出診斷確定的參保人員享受待遇的效果自2008年7月1日起按最高補助限額二進制計算。
1月1日前,經檢測診斷符合享受門診慢性病補助條件的人員,自2007年12月1日起享受規定的補助待遇。2007年12月1日-2008年12月1日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墊付現金,醫保中心於2008年6月30日前按不同定點單位上傳的資料將補貼費用壹次性資金打入IC卡。
2008年7月1日起,定點醫療單位門診慢性病患者,必須持卡就醫。門診慢性病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費用累計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按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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