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GMP的發展,藥品GMP認證已在國際上實施。GMP為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提供了基本準則。藥品生產必須符合GMP要求,藥品質量必須符合法定標準。7月1995,11,中國衛生部發布魏堯發(1995)35號《關於開展藥品GMP認證工作的通知》。藥品GMP認證是國家依法對藥品生產企業(車間)和藥品品種實施GMP監督檢查並獲得認可的制度。它是國際藥品貿易和藥品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保證藥品質量穩定、安全、有效的科學、先進的管理手段。同年,中國藥品審評委員會(CCCD)成立。1998國家醫療用品管理局成立後,國家醫療用品管理局藥品認證管理中心成立。自1998 7月1日起,衛生部不再受理未獲得GMP認證企業的新藥生產申請;新藥通過審批的,只發新藥證書,不發藥品批準文號。嚴格審批新設立的藥品生產企業,未取得GMP認證證書的,不得頒發《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
獲得藥品GMP認證的企業(車間)在申請生產新藥時將優先考慮:6月30日前未獲得藥品GMP認證的企業(車間),1998不再受理新藥生產申請。獲得GMP認證的藥品在參與國際藥品貿易時,可以向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藥品出口銷售證,並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藥品價格管理的規定,向物價部門申請重新核定藥品價格。各級藥品經營單位和醫療單位應優先采購和使用具有GMP認證的藥品和具有GMP認證的企業(車間)生產的藥品。通過GMP認證的藥品可以在相應的藥品廣告、藥品包裝、標簽和說明書中使用認證標誌。
食品GMP認證由美國於20世紀60年代發起。目前,除美國已立法強制執行食品GMP外,其他國家如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德國、澳大利亞、中國等。,還是采取勸說的方式引導經營者自願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