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我們打個比方。刀是我們廚房裏不可或缺的烹飪工具,也是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如果有人在超市買刀導致死亡,超市是否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顯然不可能。中國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因此,只要農資商店按照國家規定合法購買符合要求的農資藥品,並按照國家規定銷售,即使發生事故,也不需要承擔責任。
農資商店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銷售含百草枯的農藥,壹旦發生人員傷亡,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為新的《農藥管理》中有這樣的規定:
在食用農產品的種植、養殖、銷售、運輸、儲存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依照刑法第壹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此外,我國刑法對非法銷售有毒農藥也有明確的處罰規定: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雜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是摻雜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的規定處罰。可見,我國對農資商店非法銷售有毒農藥的處罰是非常嚴厲的。因為近年來,服用百草枯致死的案例很多。百草枯是毒性最大的農藥之壹,對人體的危害是不可逆的。誤服百草枯的人大多沒有存活的可能。即使他們有幸撿回壹條命,百草枯中毒對身體造成的傷害也永遠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