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清胃黃連片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2年1月30日國藥監註[2002]34號《關於印發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第二批國家非處方藥中成藥品種說明書的通知》發布。
標準來源部頒標準第十九冊
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按說明書要求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使用。
藥品名稱
名稱:清胃黃連片
漢語拼音:
成分
性狀
作用類別
本品為治療實火證的非處方藥。
功能主治
清胃瀉火,解毒消腫。用於口舌生瘡,牙齦腫痛,咽喉腫痛。
用量與用法
口服,壹次8片,壹日2次。
禁忌癥
註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油膩食物。
2.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3.服藥後大便次數每日2~3次者,應減量;每日3次以上者,應停藥並咨詢醫師。
4.服藥三天後癥狀無改善或加重,應立即停藥,並到醫院就診。
5.兒童、孕婦、年老體弱者及脾胃虛寒者慎用,如需使用,必須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此藥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
10.如果您正在服用其他藥物,請在使用本品前咨詢醫生或藥劑師。
不良反應
規格
貯藏
包裝
生效日期
批準文號
生產企業
公司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網址:
如有任何問題,請直接聯系生產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