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異地報銷最新政策
壹是異地醫保報銷的條件
1.辦理了異地安置、探親、工作、留學等異地就醫登記手續的參保人員,在異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用現金支付。
2、省級參保人員同意轉往北京、上海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以現金支付。
二是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最高90%)
1,門診報銷比例
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所有參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壹個醫療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不設起付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60%的比例報銷,統籌基金年度最高個人支付限額為4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
。連續投保年限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保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報銷比例不超過10個百分點。如果從2007年開始連續參保10年,三級、二級、壹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3.二次報銷比例
“二次報銷”後,參保居民單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可能會有“二次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後,個人負擔超過8000元,大病保險基金對超過55%的部分給予“二次報銷”。
對參保居民壹年內多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和“二次報銷”後,參保居民年度累計住院醫療費用(含合規合理自費部分)超過25000元,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按照55%的比例再次“報銷”,大病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4.報銷金額
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參加我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支付限額為654.38+0.2萬元,大病保險年度支付限額為25萬元。因此,伊諾金融發現,被保險人每年最高可報銷37萬元。
第三,異地醫保報銷的流程
1,在社保網站領取或下載《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工作居住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
2、按規定填寫,並由涉外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的《申報表》;
3.將填好的《申報表》帶回負責分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需要辦理省內異地就醫卡的,憑《申報表》經審核確認後到市社保中心審核部門登記,再到社會保障卡管理部門辦理省內異地聯網卡的制卡手續;
4.參保人個人社保卡備案後無法使用;參保人復診就醫的,應到市社保機構辦理註銷就醫登記,其個人社會保障卡自次日起可在定點醫療機構使用;
5.實行報改不報的原則。
第四,異地醫保報銷需要的材料
1,異地就醫申請表復印件
2.藥店的正規發票(國家稅務總局財務司監制,發票上列明所購藥品明細)或定點醫院的門診收據。
3.患者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
4.本人存折銀行卡賬號(農村信用社除外)(國外賬戶需銀行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