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quality control
3C”認證,即“中國產品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e”,英文縮寫為“CCC”,簡稱“3C”。 作為國家安全認證(CCEE)、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CCIB)、中國電磁兼容認證(EMC)三合壹的“CCC”權威認證,是中國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與國際接軌的壹個先進標誌,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性。自2003年5月1日起,我國將正式對19類132種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管理,家電產品隸屬首批實施強制認證的產品。今後,影碟機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並標註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簡稱“3C”標誌)方可獲得出廠、進口和銷售資格。原來已獲CCIB認證和長城認證的企業也必須通過3C認證。
3C認證就是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簡稱。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法律依據、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範圍、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的使用、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等作了統壹的規定。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壹)按照世貿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安全的產品實行統壹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壹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壹的目錄,確定統壹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壹的標誌標識,規定統壹的收費標準。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並加施認證標誌後,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三)根據我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原來兩種制度覆蓋的產品有138種,此次公布的《目錄》刪去了原來列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醫用超聲診斷和治療設備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築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實際列入《目錄》的強制性認證產品***有132種。
(四)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壹的標誌。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誌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可簡稱為"3C"標誌。中國強制認證標誌實施以後,將取代原實行的"長城"標誌和"CCIB"標誌。
(五)國家統壹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準。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並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六)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於2002年8月1日起實施,有關認證機構正式開始受理申請。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廢止。
3C認證實際上是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英文縮寫,也是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的統壹標誌。它是我國政府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壹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其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壹的目錄,確定統壹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壹的標誌標識,規定統壹的收費標準。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並加施認證標誌後,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目前,中國公布的首批必須通過強制性認證的產品***有十九大類壹百三十二種。主要包括電線電纜、低壓電器、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玻璃、消防產品、機動車輛輪胎、乳膠制品等。
CE”標誌是壹種安全認證標誌,被視為制造商打開並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CE代表歐洲統壹(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誌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範圍內的自由流通
CE認證可以說是當今世界上最先進的產品符合性評估模式,它率先引入模塊概念,壹種適用CE標誌的產品的評估由評估模塊和由這些評估模塊組成的評估程序組成。壹般來說,評估模塊有以下幾種:
A:自我宣稱(由生產者自我宣稱,並提供產品關鍵技術資料)
B:型式測試(由歐盟公告機構進行產品全面測試)
C:公告機構針對產品生產的工廠審查
D:公告機構針對產品生產及其質量管理體系的工廠審查
E:公告機構針對質量管理體系對貿易商等中間商進行審查
F:公告機構針對進口歐盟上岸的批量產品進行審查
G:公告機構對於進口歐盟的尚未進行型式測試的產品進行包括型式測試的全面審查 不同的指令對於應該由哪些模塊組成評估程序做了規定。如:低電壓指令(LVD)、電磁兼容性指令(EMC)可以由A組成;燃氣具指令(GAD)由B-C、B-D、B-E或B-F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