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待遇報銷須知
壹、普通門診待遇
1、起付標準:
(1)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無醫療等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就醫不設起付標準; (2)在其他醫療機構門診就醫起付標準為年度累計200元。2、報銷比例:
居民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為50%。3、報銷額度:
年度支付限額為400元。註:符合生育政策的門診產前檢查費用與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合並計算,按普通門診有關規定執行。
二、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
1、報銷對象:
本次待遇對象為需服用降壓、降糖藥物,且未納入武漢市居民醫保門診重癥(慢性)疾病保障待遇範圍的人員1、報銷範圍:
本次待遇對象為需服用降壓、降糖藥物,且未納入武漢市居民醫保門診重癥(慢性)疾病保障待遇範圍的人員。2、報銷比例:
政策範圍內統籌基金支付50%。3、報銷範圍:
(1)高血壓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為30元; (2)糖尿病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為40元; (3)"兩病 "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為50元。4、醫療管理及待遇說明:
(1)診斷確診:參保人需到武漢市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斷確診。符合相關診斷的參保人員持《武漢市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申請表》到醫院醫保辦辦理登記手續,醫保辦確認後將相關信息錄入醫保結算系統,並在處方和《申請表》上蓋章。(2)用藥建檔:在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診斷確認後,參保人員可持本人身份證和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蓋章的《申請表》,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選擇壹家有資質的定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申請用藥建檔登記。三、門診重癥(慢性)疾病治療
1、報銷病種:
居民門診重癥(慢性)疾病32種(2019年將苯丙酮尿癥納入門診重癥(慢性)疾病保障範圍)。2、報銷比例:
(1)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 (2)苯丙酮尿癥支付70%。3、報銷範圍:
(1)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支付限額為4000元至15萬元。 (2)辦理了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放療、慢性腎功能衰竭需要腎透析治療、腎移植術後抗排異、肝移植術後抗排異的門診重癥大病參保人員最高可支付30萬元。註: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病種、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額按照《關於調整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治療重癥(慢性)疾病有關政策的通知》(武人社發〔2017〕46號)執行。